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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张伟华、沈鸿烈和副董事长缪志强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学副教授职称的张伟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1月3日审议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及时间安排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2023年4月23日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经营成果、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情况及内部控制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8月25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衡2022年度审计费为10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我们认为天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支持,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根据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查相关事项并出具审查意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张伟华) (沈鸿烈) (缪志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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