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团队的勤勉尽职。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
本次调整后的15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蒋卫平、王乔、陈立宝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