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证券简称:科力远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储能产业基金扩募暨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储能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湖南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共同参与储能产业基金扩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4.02亿元增加至14.02亿元,其中公司新增投资5亿元,认缴出资金额由2亿元增加至7亿元,中创新航认缴出资金额由2亿元增加至7亿元。根据储能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将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储能产业基金进行实缴出资,中创新航也将按照相同的比例和时间与公司同步进行实缴。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变更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变更,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打造产业生态,形成产业联动,提高在储能领域的发展和布局能力,2024年1月,公司与中创新航、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博资本”)、深圳市元科慧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科慧储”)共同投资设立储能产业基金。基金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可分期设立,其中基金设立时的规模为4.02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
缴出资2亿元,持有合伙企业49.75%的份额比例。储能产业基金已于2024年8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AML53。因投资需要,储能产业基金拟进行扩募,拟扩募金额10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储能产业基金扩募,拟新增出资5亿元。储能产业基金规模将达到14.02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7亿元,持有合伙企业49.93%的份额比例。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储能产业基金扩募暨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基金出资情况
截至目前,储能产业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名称 | 合伙人类别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出资缴付金额(万元)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49.75% | 8,142 |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49.75% | 8,142 |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25% | 100 |
深圳市元科慧储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25% | 100 |
合计 | 40,200 | 100% | 16,484 |
(二)基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2日,储能产业基金已对外投资1.63亿元,完成对井陉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望都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以上述主体建设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其中河北井陉200MW/400MWh独立电站项目为河北省重点项目,于2024年12月成功并网运行,2025年2月已完成商转;河北望都100MW/200MWh独立电站项目也已于2025年3月成功并网运行,2025年5月已完成商转。两大独立电站的顺利建设运营,验证了公司投资独立储能电站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为后续公司储能布局打下基础。
此外,以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主体的博野100MW/200MWh独立电站项目、以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主体的诸城100MW/200MWh独立电站项目已取得储能项目建设所需批准备案,即将投建。公司将根据储能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储能产业基金进行实缴出资,中创新航也将按照相同的比例和时间与公司同步进行实缴。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企业名称: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CGA52K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刘静瑜成立时间:2015年12月8日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注册资本:177230.185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回收、销售及市场应用技术的开发;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及储能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销售、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创新航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排名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HKSCCNOMINEESLIMITED注 | H股 | 611,665,495 | 34.51 |
2 | 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内资股 | 172,255,431 | 9.72 |
3 |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资股 | 105,802,107 | 5.97 |
4 | 厦门锂航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股 | 99,306,299 | 5.60 |
5 | 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内资股 | 77,785,163 | 4.39 |
6 | 广东广祺瑞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股 | 63,912,844 | 3.61 |
7 | 中保投(深圳)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股 | 52,043,316 | 2.94 |
8 | 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内资股 | 42,761,036 | 2.41 |
9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股 | 39,391,219 | 2.22 |
10 | 中保投壹号(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股 | 28,304,260 | 1.60 |
11 | 其他股东(注2) | 内资股及H股 | 479,074,688 | 27.03 |
合计 | 1,772,301,858 | 100.00 |
注1:“香港结算代理人”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NOMINEES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中创新航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H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其所持有的H股已包括了由部分内资股经全流通所转换成为的H股,该部分H股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联交所上市。注2:“其他股东”指除图中前十名股东以外的股东,包括内资股股东及H股股东,因单个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分散,故汇总计算列示。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0,542,903 | 12,247,338 |
负债总额(万元) | 5,904,324 | 7,441,946 |
净资产(万元) | 4,638,579 | 4,805,392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2,700,589 | 2,775,153 |
归母净利润(万元) | 29,438 | 59,120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
中创新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普通合伙人一企业名称: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A92MNR1T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绪一成立时间:2021年9月24日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创星汇自贸金融大厦(产业配套科技园研发楼)501室072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宣明(湖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0%,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156.83 | 1,685.74 |
负债总额(万元) | 441.00 | 868.75 |
净资产(万元) | 715.83 | 816.99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718.93 | 992.83 |
净利润(万元) | 54.77 | 101.16 |
凯博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2908。
凯博资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普通合伙人二
企业名称:深圳市元科慧储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57YXX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武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5%;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0 | 1000.38 |
负债总额(万元) | 0 | 0.02 |
净资产(万元) | 0 | 1000.37 |
2023年度(未经审计) | 2024年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0.38 |
净利润(万元) | 0 | 0.36 |
元科慧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其5%股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中国储能大厦4101室。
4、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凯博资本及元科慧储
5、投资方式:合伙企业将主要对新能源、储能领域的项目(包括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地域不进行限制。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出资规模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及/或后续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可分期设立,其中本合伙企业设立时的规模为4.02亿元,本次有限合伙人追加投资后规模为14.02亿元,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下合同主体共同签订《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同主体普通合伙人一: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二:深圳市元科慧储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伙企业
2.1合伙目的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2.2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3合伙期限
2.3.1合伙企业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期限不低于十年(“存续期”),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指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2.3.2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分为投资期及退出期,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8年,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一的不时要求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的出资。
2.4合伙企业费用及管理费
合伙企业管理人不从合伙企业层面提取管理费,普通合伙人二不从合伙企业层面提取执伙费。管理人应收取的管理费由各有限合伙人根据管理人另行发出的管理费缴付通知分别向管理人支付;普通合伙人二应收取的执伙费由各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二另行发出的执伙费缴付通知分别向普通合伙人二支付。
(三)合伙人及出资
3.1合伙人的出资
3.1.1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及/或后续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可分期设立。其中本合伙企业设立时的规模为4.02亿元,本次有限合伙人追加投资后规模为14.02亿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名称 | 合伙人类别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7% |
深圳市元科慧储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7%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49.93% |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49.93% |
合计: | 140,200 | 100% |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3.1.2管理人有权在上述合伙企业目标总规模范围内在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规定及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后续募集工作。
(四)收益分配
4.1现金分配
除需要进行非现金分配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取得项目投资收入后,管理人应尽快制定收入分配方案分配至各合伙人指定账户。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合伙企业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合伙企业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履行债务和其他义务。
4.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管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以避免非现金分配。但如果经合伙人一致同意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各方的利益,则管理人可以决定以非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五)投资业务
5.1投资领域与投资方式
5.1.1投资行业:合伙企业将主要对新能源、储能领域的项目(包括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项目投资。
5.1.2投资地域: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地域不进行限制。
5.2投资限制
5.2.1合伙企业不得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5.2.2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有可能使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5.2.3合伙企业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投资活动。
5.3投资决策委员会
5.3.1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四名,设主任委员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审议项目投资方案并做出投资决策;审议项目投资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审议项目投资退出方案并做出决策;审议潜在项目的投资计划;本协议及管理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5.3.2任何事项需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名(含)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实施。
5.3.3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随时召集。
5.4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借壳/重组、份额转让、到期清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实施收购、出售企业的核心资产、与产生战略优势的公司或同行业的竞争者合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和现有股东共同回购等。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依托上游锂矿及碳酸锂原材料资源,向储能生态链延伸布局,并提出联合储能产业链中优质的上下游企业,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形成强强联合的趋势共同拓展储能市场,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共赢发展;同时将通过联合政府产业基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产业联合体共同参与储能产业基金,为产业链赋能。
公司本次参与基金扩募,是基于前期投资成功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能够加快公司融合发展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经营模式、优化盈利结构,从而增强资本运作能力。
2、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投资基金,承担的投资
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变更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变更,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宏观经济情况、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投资标的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细分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结合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