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947,447.5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817,105,008.3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68,966,15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9,997,714股,实际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2,358,968,4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63,895.2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65,127,790.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7.7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5,127,790.52 | 117,955,671.90 | 82,568,970.3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947,447.50 | 293,618,465.71 | 267,859,467.8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817,105,008.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65,652,432.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43,475,127.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65,652,432.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0.1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