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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湘邮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3: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湘邮科技北京分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网络。

五、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会议主要内容

序号

序号审议事项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宏亮、魏先华、王定健分别述职)

(五)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股东投票表决;

(九)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2025年5月22日15:00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大会结束。

湘邮科技股东大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大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为静音状态。

议案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是公司上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改革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上级主管单位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团结经理层和广大干部职工,抓重点、破难点、开新局,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科学定战略、精准作决策、系统防风险,立足自身特色,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规范行权履责,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努力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和各项重点任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是公司深化战略规划、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一年。董事会引领公司,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紧抓数字经济的发展机遇,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成本管理和项目管控力

度、优化人员结构,降本增效,市场开拓与公司治理、风险管控协同推进,盈利规模与能力稳步提升,经营局面回稳向好。业务拓展方面,公司以自主研发的软硬件产品为重要抓手,在巩固邮政行业传统优势地位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外部行业市场。外部行业客户群体日益丰富多样,客户数量也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加速推进软件开发、平台运营等高效、长效业务发展,经营创效能力进一步增强。

科技创新方面,公司加快新技术的融合开发与市场转化,全年新增知识产权18项,并荣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湘邮物联网生态平台”项目成功入选湖南省2024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为未来发展筑牢根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75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

2.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1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

7.68%。全年实现收入6.39亿元,净利润1,319.22万元,较上年出现了大幅提升,同比增长149.47%。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召集并顺利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包含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多项重要议案,涵盖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择机出售股票资产、治理文件的修订以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核心职

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在此过程中,董事会始终将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置于首位,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与有效性。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2月2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3月1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17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6、《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7月24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公司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并通过议案36项。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范要求,董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并以勤勉态度严谨履职,会前对各项议案仔细了解和审阅研究,并对关注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17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8日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2024年3月28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4、《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5、《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4年度

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战略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办法〉的议案》;

1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6、《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13、《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14、《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战略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15、《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16、《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办法〉的议案》;1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2024年4月26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24年7月5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2、《公司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公司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4、《公司关于设立湖南湘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2024年8月29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2024年10月25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审议〈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2026年滚动规划)〉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2024年12月13日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公司原董事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2024年12月16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徐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徐义标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五)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运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2024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战略委员会重点研究了公司2024年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为确保公司战略转型成功,推动经营发展真正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战略委员会充分分析国家政策导向及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发展方向、目标和实现路径提出合理建议,协助公司制

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2026年滚动规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战略方向,并进一步夯实了发展基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循提名流程,重点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开展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条件与素质,契合公司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顺利完成财务总监的选举工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筑牢人才基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针对高管任期制与契约化相关办法,委员会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着力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委员会还对总裁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独董报告进行了审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确保薪酬与业绩挂钩,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加强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委员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此外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提升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遵循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年共召开4次独董专

门会议,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同时独立董事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深入一线调研,全面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运营状况,结合自身专业见解,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研讨,切实发挥了决策参谋作用,独立董事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与高效运作,为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发展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七)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持续、细致、规范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增强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全年公司共披露4项定期报告及48项临时公告,相关公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助于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了解。

(八)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建立高效、流畅、透明的投资者互动通道,与资本市场保持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互动。报告期内,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E互动平台及参加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全年接听电话100多个,E互动平台回复102个问题,认真听取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建议,努力增强其对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的认知与认同,加深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健康、稳定的关系,努力提升公司形象。

(九)投资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管理3家股权投资企业,包括1家控股公司及2家参股公司。其中:

(1)控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主要从事湖南省内部分地市的设备维保业务,2024年开展战略转型,主要由金融事业部通过该公司开展一卡通代理业务,2024年实现收入84.9万元,受计提母公司应收款坏账准备28.21万元的影响,全年亏损20.69万元。

(2)参股公司

1、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党委会决定启动对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出程序,目前双方在磋商。如后续退出方案达成一致,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推进后续工作。在未退出该项投资前,公司持续跟进其经营状况和上市进展,截至2024年年底福信富通未经审计的资产为13.55亿元,负债为5.58亿元,其近三年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41,768.416,515.15-6,302.99
2023年51,655.518,577.76-559.37
2024年(未审计)59,628.139,384.96-14,423.43

福信富通近三年经营业绩出现了增长,但由于应收账款规模扩大,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截至2024年年底,应收账款达到6.86亿元。福信富通虽按照会计准

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其主要客户延迟支付或违约的情况,仍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减值风险。以下是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应收账款(万元)

应收账款(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长(%)同期营业收入增速(%)
2022年25,613.2061.3246.0619.84
2023年39,058.2175.6152.4923.67
2024年(未审计)68,633.77115.175.7215.43

另外,2024年公司收到了参股子公司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款10万元。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公司收到了参股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款约为184.32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并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2024年7月24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全部股份。后续公司于2024年10月份完成了全部股权处置,扣除手续费、佣金等费用,金额为4,020.73万元,为公司注入了运营资金,目前公司不再持有长沙银行的股份。

(十)董监高培训学习情况

为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积极响应湖南省政府及监管的号召,积极参加湖南省政府、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南省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共计十余场,重点包括独董履职、并购重组、市值管理方面。加深了治理层、经营层对政策的理解,提升了专业知识,强化了守法合规意识,提高了履职尽责效果,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是公司深入落实战略规划、向数字科技企业转型的破局之年,也是公司加速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推动公司改革创新,加快技术研发与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与决策质量,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以更高的治理效能,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动2025年经营目标的达成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指导公司制定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2026年滚动规划)》,明确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定位,确定了重点科技领域,进一步细化了近三年的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为公司战略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2024年战略任务清单已全面完成,任务分配明确,责任到人。

2025年,董事会将锚定规划纲要,指导公司全面落实相关部署。继续带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紧密把握市场需求,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为基石,在稳固邮政行业基本盘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外行业市场。重点聚焦智慧交通、能源、港口、政务等关键领域,同时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管控,持续做好降本增效,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

(二)深化薪酬管理改革,激发高管团队创新活力

2024年,公司董事会新制定了任期制与契约化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管理层的考核机制。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将会督导公司,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

体系,确保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力求通过薪酬管理制度的不断优化,以更好地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技术研发,加快核心技术及核心产品的成果转化公司董事会将围绕战略方向,推动公司加快研发创新,加速核心技术与产品的市场转化。重点推进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与AI平台、知识平台的对接融合,为重大科技项目提供技术底座支撑;加快自研产品市场推广,深化自主数字化软硬件集成产品销售,推动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拓展数智业务技术成果在重点客户的应用。

(四)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一是持续夯实合规管理根基,结合新颁布的《公司法》和新监管政策,董事会将指导公司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的治理文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今年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履职的第三个年头,按《公司章程》规定,即将履职届满,公司将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部门配套指引文件的要求,公司将积极推进治理结构的优化,增设职工董事,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确保本次换届圆满完成。三是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工作规范性;四是充分借助独立董事的专业判断,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撑和职能优势,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提升决策效率。

(五)持续完善合规内控体系,防范重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指导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内控工作执行,开展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等专项审计。不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建设,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加强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董事会将引领公司,在严格遵循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运营管理体系、提升经营效能为根基,持续推进市值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动态跟踪研究资本市场重大政策导向,深入解读监管规则要义,综合运用投资者关系维护、信息披露、舆情监测等市值管理工具,持续优化价值传导路径,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投资回报水平。

报告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二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重点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审核,有效发挥保障职能,坚决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高效决策,对公司定期财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月17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7月5日《公司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发表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了解掌握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情况,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科学、合理,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认真细致地审核,同时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24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严格执行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湘邮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湘邮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情况。未发现公司出售资产事宜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九)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本届监事会将于2025年9月届满。在履职期内,监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优化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监事会将重点围绕以下工作展开:

(一)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合规发展监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要求,继续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方式,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议案、听取工作汇报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二)强化监督职责,助力公司高效运作监事会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防微杜渐不动摇。一是持续推动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控制度执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审查,定期检查财务报告,关注财务风险和信息披露情况,确保财务运作透明规范,保护股东和投资者权益。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领域,以深化对监督理论

与实践的理解,增强监督检查的专业技能与方法,以严谨、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职责,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要求,公司积极推进落实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确保公司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报告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三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报及摘要中的会计数据均来自于该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公司代码:600476公司简称: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92,229.0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1,677,298.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485,069.24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湘邮科技60047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孟京京石旭
联系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电话0731-889986880731-88998817
传真0731-889988590731-88998859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copote@copote.comshixu@copote.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保持正增长。全年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利润总额16,953亿元,同比增长8.7%。一是软件产品收入稳健增长,实现收入30,417亿元,同比增长6.6%,占全行业收入的22.2%。其中,工业软件产品收入2,940亿元,同比增长7.4%;基础软件产品收入1,919亿元,同比增长6.9%。二是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实现收入92,190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行业收入的67.2%。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14,088亿元,同比增长9.9%,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5.3%;集成电路设计收入3,644亿元,同比增长16.4%;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13,764亿元,同比增长11.4%。三是信息安全收入增长放缓。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2,290亿元,同比增长5.1%。四是嵌入式系统软件实现收入12,379亿元,同比增长11.8%。

(二)邮政业:2024年中国邮政针对行业数字化进程加快,全力提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的速度、广度、深度,加快数智化转型步伐,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塑优势,业务发展成效更加凸显;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谋实效,创建一流企业步伐更加稳健;坚定不移加强能力建设,强基固本求创新,运营管理基础更加坚实;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成收入7,025.84亿元,同比增长1.53%;实现利润865.23亿元。在2025年邮政数字化转型方面,中国邮政将通过对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应用,深化业技融合、推拉结合、上下联动,以数智化解决关键特定问题,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加快寄递“无人场景”(无人快递车、无人机、无人驿站、机械臂供件)、银行“云柜”远程服务和“数字人”等数智科技的推广应用,以数字邮政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三)数字经济: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10%,映射出我国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正加速转换。一是数字政务服务升级。数字政府在线服务指数继续保持全球领先,2024年以来推出3批3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办件量5,100万件;推动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累计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政务数据超过5400亿次。二是数字文化繁荣发展。数字文化资源扩容提质,数字赋能传统文化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建设,数字技术为数字文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依托虚拟拍摄、图像渲染算法等数字技术赋能数字文创、影视特效等产业集群协同发展。三是数字社会幸福感增强。全国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迭代升级,

互联网医院数量超3,300家,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县区,社会保障、适老改造等数字服务加快发展。四是数字生态文明多维度覆盖。生态文明数字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已基本建立,构建起多维度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五是数字领域国际合作高水平开放。与一批国家签署了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朋友圈”不断扩大;电商出海、算力出海、数字文创出海等新模式涌现,一大批“小而美”的合作项目惠及百姓衣食住行;数据跨境流动新规出台;中拉、中国-东盟、中国-上合组织国家之间的数字经济合作水平不断深化。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发展高效、长效业务。软件开发类、平台运营服务类、自研产品销售类、运维服务类等高效、长效业务的收入规模总占比已超过50%,公司经营创效能力进一步增强。

(1)软件开发业务深耕行业实现项目滚动发展。一是邮政行业主要围绕金融服务升级,持续做好河南、湖南、福建等分行的信息科技服务,积极推进金融衍生服务的开发工作;围绕传统邮政业务转型、精细化管理,深化新一代集邮、GIS、安保管理等系列项目的迭代开发,策划了省级二干运输精细化管控项目,在北京、湖南、甘肃、安徽、四川、内蒙古等10个省陆续落地,为各省寄递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在外行业市场实施落地了多个外行业数字项目,深挖轨道交通数智基建改造业务,落地地铁站点机电改造项目,并复用该项目的自研成果拓展到其他外行业客户;中标了中科院项目二期,再次证明了公司在数字行业的科技实力。

(2)平台运营类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作为公司支柱型长效业务,聚合支付渠道业务、车管平台、物资供应平台、短信业务支撑平台等业务不断深化服务触角,提升数智化运营服务水平,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其中聚合支付渠道业务持续做好11个省级市场的运营及支撑服务,落地了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广东、江苏、湖南、湖北金融智慧场景建设服务项目;车管平台运营进一步做深车联网生态业务;物资供应平台、短信平台实现收入稳步提升。

(3)系统集成类业务调结构大力发展外行业市场。在处理中心场地运营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省级邮政市场软硬件系统集成业务;以轨道交通行业系统集成业务为抓手,大力发展外行业市场。

(4)产品销售类业务扩大规模提质增效。一是产品销售类业务扩大销售规模。二是全力加快科技效能转化,紧扣行业发展趋势。

(5)运维服务类业务围绕邮政技术运营、管理支撑、设备运维等领域,不断提升软件支撑及硬件维护能力,进一步夯实长效型基础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1,274,751,144.121,051,964,694.8921.18682,739,88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1,380,192.25131,296,770.267.68126,346,987.24
营业收入639,119,829.76585,514,928.099.16585,782,38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2,229.085,288,117.52149.47-39,331,83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7,793.114,619,402.08-84.03-36,733,667.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78,539.08-79,877,462.35不适用-36,845,543.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674.100增加5.47个百分点-27.3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20.033148.48-0.2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20.033148.48-0.245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80,289,556.01126,747,290.8886,222,508.55345,860,474.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5,481.31-6,953,732.68640,024.3317,460,45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91,503.63-8,373,753.35-148,438.1011,251,48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416,635.59-66,661,437.8386,257,259.8656,642,274.4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2,00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5,31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53,128,38832.9800国有法人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010,229,3326.3500国有法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4,844,0003.0100国有法人
侯盾2,073,4002,073,4001.2900其他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554,250786,8900.4900其他
田成0720,0000.4500其他
李一峰605,400605,4000.3800其他
上海铭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深彤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8,500508,5000.3200其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6,997455,2030.2800其他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34,030431,4110.27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同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有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余八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3,911.98万元,同比增加9.16%;净利润1,319.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同比增加1,669.89万元。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议案四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就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1、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资产总额1,274,751,144.12元,比上年度增加21.18%。

其中:流动资产622,558,412.65元,非流动资产652,192,731.47元。

(2)公司2024年度负债总额为1,133,370,951.87元,比上年度增加23.10%。

其中:流动负债997,718,485.96元,非流动负债135,652,465.91元。

(3)资产负债率为88.91%,较年初增加1.39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1,380,192.25元,每股净资产0.88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0.88元。

2、2024年度公司收支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9,119,829.76元,比上年度增加

9.16%;营业成本533,873,081.04元;税金及附加3,057,041.24元;营业利润9,508,769.42元;净利润13,192,229.08元,较上年增加盈利7,904,111.56元。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2024收入成本率(%)2023收入成本率(%)
产品销售收入185,995,511.10168,246,633.1510.5587.0187.86
定制软件收入62,968,375.6458,627,322.337.4059.8177.45
平台运营服务收入138,489,952.15106,699,076.8529.7989.2388.79
运维服务收入38,934,890.7240,318,556.02-3.4388.4982.35
系统集成及其他收入209,487,141.51208,579,155.690.4483.2270.30
合计635,875,871.12582,470,744.049.1783.6480.32
产品销售成本161,840,415.85147,829,573.479.48
定制软件成本37,660,955.6145,409,247.74-17.06
平台运营服务成本123,578,406.4294,733,124.8330.45
运维服务成本34,453,803.1733,203,846.993.76
系统集成及其他成本174,340,232.94146,639,940.2518.89
合计531,873,813.99467,815,733.2813.69

3、2024年度经营效益情况

单位:元

(1)营业收入639,119,829.76
(2)销售费用32,735,324.43
(3)管理费用42,670,895.53

(4)

(4)研发费用8,297,075.47
(5)财务费用10,351,111.29
(6)投资收益4,708,721.00
(7)营业利润9,508,769.42
(8)营业外收入3,360.55
(9)营业外支出686,645.79
(10)本年度净利润13,192,229.08

4、费用开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实际2024年预算2024年实际与上年相比变动率(%)
销售费用3,349.603,500.003,273.53-2.27
管理费用3,684.213,700.004,267.0915.82
研发费用1,045.201,100.00829.71-20.62
财务费用1,307.791,870.001,035.11-20.85
合计9,386.8010,170.009,405.440.20

费用主要变动原因:

(1)管理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团队规模扩大所致;

(2)研发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进入成果转换阶段,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的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

1、收入计划与目标

公司2025年计划完成收入6.75亿元,比2024年增加5.61%,其中:自主产品销售收入6,500万元;软件开发收入6,900万元;平

台运营服务收入11,600万元;系统集成收入15,000万元;代理产品销售收入22,000万元;运维服务收入5,500万元。计划实现利润500万元。

2、期间费用预算

根据收入计划及2024年实际费用支出,以及公司近三年的收入费用情况,2025年公司期间费用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费用名称2024年实际发生数2025年预算数增减变动率(%)
销售费用3,273.533,500.006.92
管理费用4,267.094,500.005.46
研发费用829.71900.008.47
财务费用1,035.111,050.001.44
合计9,405.449,950.005.79

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五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92,229.0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1,677,298.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485,069.24元。

由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六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用来进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或财务状况符合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企业所欠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1.5亿元,授权期限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为止。该额度包含在《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本次保理融资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2-2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18.67亿元,净资产2.49亿元,营业收入9,262.60万元,净利润2,747.0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或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模式,保理融资费率,将根据当期市场融资利率价格水平、期限长短双方协议确定。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位关联董事回避,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位关联监事

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该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七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蔡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蔡江东先生简历蔡江东先生,1970年2月出生,汉族,工学硕士,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法律与风控合规部)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总经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八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到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公司董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九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四、其他规定公司监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议案十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自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的规定,现提议继续聘任该事务所作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1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协议。

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介绍。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相关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逸,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湘邮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湘邮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湘邮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和项目合伙人张逸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最近3年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合计98万元。

2025年度审计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公司协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度相关费用。

议案十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宏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宏亮,男,1974年出生,河北省行唐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历任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

院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度,本人依法依规,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相关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并就关心的问题充分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积极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其中: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张宏亮99801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参加任职期间内召开的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本人充分发挥在财会领域的专业特长,在候选财务总监前期资格审核、审计事务所筛选标准、公司业财融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重点履行了以下监督职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审阅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督导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另外,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职责,关注重大事项,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客观、公允。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积极与审计师沟通确定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审计师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专业判断、主动沟通、严格监督等方式,在董事会决策和公司治理中切实维

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本人严把财务报告质量关,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同时,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积极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本人结合市场信息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持续强化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等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运营和规范运作等工作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2024年2月23-24日本人应公司邀请,抵达公司办公室场地参与财务总监候选人前期筛选工作,从专业角度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评价。另外,本人作为财务专业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还重点加强与其他独董、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年报审计、内控评价、外审建议等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管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始终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置于重要位置,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动态、发展规划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关键信息,并就相关议

题充分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公司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与信息支持,确保其能够基于充分的依据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其充分发挥监督与指导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4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为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在审议程序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等部门规定的最长年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会议召开前我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审慎进行表决。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原财务总监因退休申请辞去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及时进行补选。我应公司邀请,参与

前期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筛选、面试工作,通过认真审阅候选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的有关资料及面谈,给出专业意见。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发现拟聘财务总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原董事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2024年12月16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在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徐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完成了董事增补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徐义标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董事会的方式认真履行了审议、监督职责,认为:新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公司对《湘邮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结构及兑现等内容符合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管理、薪酬管理等内容符合相关任期制和契约化制度的规定。另外,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在制度建设、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我的职责和义务,对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项提供了公正和客观的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力量。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利用本人财务专业知识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和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宏亮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魏先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魏先华先生,1964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其中: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魏先华99802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遵

守并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提名委员会1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单独审议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质量控制等情况的汇报。本人高度关注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

要严格依照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持续关注E互动平台问答及舆情信息,保持与中小股东的常态化沟通。针对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重点核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合规性,要求公司完善披露细节,确保中小股东知情权,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有效联络,动态跟踪企业经营动态及重点业务情况,基于专业判断和第三方独立立场,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主流财经媒体舆情动态,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本人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点业务的发展进行指导。2024年9月4-5日,我深入公司一线,就金融支付业务的发展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持续跟进业务最新进展并就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前景与业务负责人进行深度探讨。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保障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在董事会审议前,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另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我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启动变更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选聘文件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新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明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查,本人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发现拟聘财务总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于2024年12月16日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在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徐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完成了董事增补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徐义标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对拟聘董事资格进行审核,认为:新聘任董事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认真审阅了新修订的《湘邮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新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的系列制度。本人认为:新出台的制度充分发挥了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另外,我认为: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及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继续有针对性的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调研,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同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报告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先华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定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对公司经营业务、科技研发的密切关注,主动分享行业新动态、积极对接相关资源,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始终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发表意见,力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二、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定健,男,1958年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软件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软件高级副总裁、董事;麒麟操作系统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数智镜像联合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针对审议事项,特别是重大事项,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深入研读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题背景及核心内容。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公司运营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其中: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王定健99804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不同范畴

的事务提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促进公司合规运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11
审计委员会7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审核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重点关注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全面了解公司发展动态。并于2024年10月18日、19日,到公司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解重点业务拓展情况,分享行业最新动态、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为公司战略决策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更高效履职。与此同时,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始终予以积极配合,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就有关问题给予认真、详细的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等情况。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支持,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类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另外,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我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审查,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发现拟聘财务总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2024年12月16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徐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完成董事增补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徐义标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对拟聘董事资格进行审核,认为:新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公司对《湘邮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制度的审核、监督了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发放,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同时,我还不断提高自身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报告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定健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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