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2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4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0,000,000.00元。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如下变化: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增加 | 本次发行后 | |
注册资本 | 1,416,071,845元 | 248,000,000元 | 1,664,071,845元 |
总股本 | 1,416,071,845股 | 248,000,000股 | 1,664,071,845股 |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416,071,845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64,071,845元人民币。 |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416,071,845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全部股份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该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664,071,845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全部股份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该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已获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
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