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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9

经核查,我们认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以竞价方式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大基金二期作为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体现了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乐年 程博 宋春跃 张洪胜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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