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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慎讨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士兰明镓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人厦门海创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向关联参股公司厦门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明镓”)增资的事项,有利于加快士兰明镓“SiC功率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长期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3、本次增资的方式及定价遵循各方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士兰明镓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关于向士兰明镓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乐年 程博 宋春跃 张洪胜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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