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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慎讨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1-6月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乐年 程博 宋春跃 张洪胜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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