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23-024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
●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12.23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7〕20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893,61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31,999,965.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6,405,660.37元,该次募集资金净额705,594,305.5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于2018年1月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4月17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18年1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以及公司2019年11月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11月25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年产能8.9亿只MEMS传感器扩产项目 | 70,559.43 | 30,559.43 |
2 | 8英寸芯片生产线二期项目 | 150,840.00 | 30,000.00 |
3 | 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 | 33,485.00 | 10,000.00 |
合计 | 254,884.43 | 70,559.43 |
上述募投项目中,“年产能8.9亿只MEMS传感器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8吋芯片生产线二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孙公司成都集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士兰集成、成都士兰、士兰集昕、成都集佳”),实施方式为本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按项目进度对士兰集成、成都士兰、士兰集昕及成都集佳进行增资。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管理。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士兰集成、成都士兰、士兰集昕、成都集佳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和士兰集成、成都士兰、士兰集昕、成都集佳于2018年2月、2018年2月、2019年12月、2020年9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堂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更换了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截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账户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万元) | 备注 |
士兰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原杭州下沙支行) | 19033101040020262 | 980.02 | 募集资金专户 |
士兰集成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0000826 | 18.48 | 募集资金专户 |
成都士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新支行 | 331066080018800024087 | 641.20 | 募集资金专户 |
士兰集昕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原杭州下沙支行) | 19033101040025451 | 0.98 | 募集资金专户 |
成都集佳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行 | 22847101040031406 | 212.23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1,852.91 | - |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可予以结项。
截至2023年3月19日,“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利息(注)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
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 | 10,000.00 | 9,852.47 | 64.70 | 212.23 |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特色功率模块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212.23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