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36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37号公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426,9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