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离任及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黄蕴洁女士的辞职报告,黄蕴洁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黄蕴洁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黄蕴洁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025年7月15日 | 2027年12月19日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蕴洁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黄蕴洁女士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蕴洁女士持有公司160,000股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黄蕴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黄蕴洁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总经理杨治国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之日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