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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8.0万元/每年(税前),后续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三)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由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5.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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