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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天健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事务所2024年3月6日天健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事务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姜波兰轶林金闻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019年2008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2013年2003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2019年2008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2022年2021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近三年签署了瑞斯康近三年签署了国源科近三年复核了彦林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达、宝兰德审计报告,签署歌华有线、三峡能源内控审计报告技审计报告科技、克明食品、中京电子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天健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程序,为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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