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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1、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3、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本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三、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5-028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制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回报股东,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3)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的间隔和比例

原则上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份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实施

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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