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20 公司简称:国药现代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母体、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重要性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对医药制造、研发、销售等主要业务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监督评价。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治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风险、安全生产质量环保风险、合规风险、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风险及科技创新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公司合并税前利润 | 错报≥公司年度合并税前利润的5%或错报≥资产总额的1% | 公司年度合并税前利润的2%≤错报<公司年度合并税前利润的5%或公司资产总额的0.5%≤错报<公司资产总额的1% |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④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
重要缺陷 | ①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②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③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留置,或移交司法机关;④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⑤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⑥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造成资产损失 | 损失≥5,000万元 | 500万元≤损失<5,000万元 | 损失<500万元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风险;②被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③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制裁等,企业国际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④被境内或境外媒体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网络刊载,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 |
重要缺陷 | ①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③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④关键岗位人员或普通员工流失严重;⑤公司关键岗位员工发生较严重舞弊;⑥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监管要求,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⑧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散乱;⑨委派至公司所属企业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⑩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迟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媒体负面新闻出现,不良影响较重。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相关缺陷已及时得到整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设计层面和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设计层面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主要包括制度缺失、制度冲突以及内部控制设计与实际不匹配;执行层面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主要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公司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验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能够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25年,公司将继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许继辉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