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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期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希格玛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希格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洪博,自2008年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 企业审计服务,近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金云,自 2011 年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为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4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设立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技术支持工作,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发布了《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审计项目组内部、审

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解决问题的相关程序和流程,当分歧未解决时,不应签署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制定了一整套质量控制制度体系,明确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和责任,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在实施项目经理详细复核、项目负责人总体复核、项目负责合伙人控制复核、质量复核部全面复核四级复核基础上,增加第二合伙人协助责任合伙人控制风险,专设独立合伙人进行独立复核,以保证项目组审计程序执行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如独立合伙人与技术支持、管理部、责任合伙人在复核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将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仲裁。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建立业务质量检查机制,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至少选择一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制定了健全的项目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制度,明确监控重点、监控周期、监控人员的构成和条件、监控流程和措施、识别缺陷评价和缺陷整改对应措施,安排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对质量管理制度的监控,监控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2024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生物资产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七、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众环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九、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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