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4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12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4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期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
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希格玛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希格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及参与审计人员具备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
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和必要的沟通。中审众环及参与审计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年11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预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各委员向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了解2024年度预审情况,对于年度审计计划中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各委员听取中审众环对初步审计意见的汇报,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就关键审计事项、对利润影响较大事项的具体情况等进行讨论和沟通,并从专业角度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同意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四)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