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415 公司简称:小商品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以2024年底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9,603,155.58元(含税)。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方案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小商品城 | 600415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许杭 | 何志超 |
联系地址 | 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 | 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 |
电话 | 0579-85182812 | 0579-85182812 |
传真 | 0579-85197755 | 0579-85197755 |
电子信箱 | Hxu@cccgroup.com.cn | hezhichao@chinagoods.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定义,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与商务服务”(L)中的“商务服务业”(L72)。
义乌国际商贸城作为全球知名的小商品贸易中心,以其庞大的市场成交额和广泛的商品种类,持续多年稳居全国综合市场领先地位。义乌市场不仅在小商品流通领域形成了强大的产业集群支撑,而且通过其辐射全球233个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带动了210万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3,200万名产业工人的就业。
义乌市场的显著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述:
1. 活跃的市场主体:义乌市场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的重要实践平台,它不仅带动了全国20多个产业集群和210万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还吸引了超过2万名常驻外商和近 9,000 家外资主体。这些数字使义乌成为全球客商的重要聚集地,被誉为“世界超市”。目前,市场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经营商铺达7.5万个,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15万户。
2. 丰富的商品种类: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市场汇集26个大类、210万种商品,形成了 “小商品海洋、购物者天堂”。每天有超过万款新品上市,向全球输出小商品的质量、品牌和标准,成为“国潮走向”和“爆款供应地”的代表。
3. 创新的业态场景:义乌市场是贸易业态场景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的首创,在过去十年中带动了义乌外贸出口的7倍增长,并已推广至全国39个试点单位。进口转口、网红直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形成了全产业链的电商生态圈。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使义乌持续引领全球贸易的新趋势。
4. 优质的贸易生态:义乌市场是商家和企业进行小商品贸易的首选地。自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义乌已形成了自贸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多个国家级开放平台,并于2024年12月获批新一轮国际贸易改革试点。物流网络覆盖全国1,500多个县市和全球700多个枢纽城市。政务、商务、生活服务与国际接轨,提供全面的“关汇税、运仓融”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义乌市场作为连接国内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关键平台,在全球小商品供应链中占据核心地位,对于促进内循环、提升外循环、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引领者和示范地,义乌已连续10年保持高速增长,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并进一步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
2024年,义乌市实现进出口总额6,689.30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出口总额5,889.60亿元,同比增长17.7%;进口总额799.7亿元,同比增长22.2%。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值占全省份额分别为12.7%、15.1%和5.9%,对浙江省出口增量贡献率达26.1%,位居第一。义乌通过开拓新兴市场、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不断汇聚外贸新动能。从贸易区域来看,2024年,义乌市对非洲、拉丁美洲和东盟分别进出口1,220.90亿元、1,116.70亿元和640.5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4%、24.4%和26.2%。同期,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计进出口4,133.40亿元,同比增长18.2%,占同期义乌市进出口总值的61.8%。市场采购出口贡献突出,2024年,义乌市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4,717.60亿元,同比增长21.5%,占义乌市出口总值的80.1%。义乌正从中国的日用消费品贸易枢纽,逐步向覆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区域性综合贸易枢纽过渡。
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整合市场资源,打通供应链各环节,提升商品流通效率,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2.0版本”的迭代升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成为拉动义乌出口增长的主力军。在区域贸易方面,东南亚、中东和拉美地区继续在与义乌的贸易中占据较高市场份额,非洲和东盟贸易额增长较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RCEP”区域持续为义乌市场带来新的机遇,AI出海、人民币出海和品牌出海成为义乌市场的新亮点。
2024年,义乌招引大学生5.3万人,新增技能人才7.5万名,居浙江省第1位。入境外商56.9万人次,同比增长55%,创历史新高。快递业务量126亿件,居全国第2位。年内开辟“义乌-成都-洛杉矶”“义乌-马尼拉”空空转关新通道,获批240小时过境免签口岸,机场年旅客吞吐量首次突破3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增长49%,国际货邮吞吐量增长141.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截至2024年底,义乌在册市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15万户,居全国县域第1位。从行业分布来看,义乌的市场经营主体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占比为74.55%。义乌国际商贸城210多万SKU的商品几乎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货源基础,凭借市场优势与多样化商品、历史积淀的产业基础、政策塑造的营商环境、物流交通优势、电商与数字化发展,以及国际化战略等多重优势,义乌的批发和零售业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从主体类型来看,义乌个体经济活跃,个体工商户数量占经营主体数量的72.04%。
(图 2024年义乌市经营主体主要类型分布)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中小微企业搭建共享式贸易服务平台,锚定“全球知名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商”战略定位,不断丰富和完善三大生态系统:商品展示交易生态、配套服务生态、贸易服务生态,以此降低贸易成本、缩短贸易链条、提升贸易效率,持续为小商品流通创造价值,加强、巩固我国日用消费品供应链在全球贸易中的优势地位,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商品展示交易生态包括线下市场经营和自营贸易商品销售,配套服务生态包括会展板块和酒店板块,贸易服务生态包括Chinagoods线上服务平台、仓储物流和支付、征信、保理等业务。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商品展示交易生态
(1)市场经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市场经营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市场运营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市场经营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市场商位使用费收入,公司采取商位出租模式,即商位所有权属于公司,商户只拥有合同期限内的商位使用权。公司与商户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商位的使用期限、使用费及经营用途等,商户不得改变约定的经营用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租。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年付或两年一付。目前公司负责经营的市场包括国际商贸城一至五区市场、一区东扩、二区东市场、篁园市场以及国际生产资料市场。
(2)自营贸易
ICMALL 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odity mall,是中国驰名商标“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旗下子品牌,爱喜猫来源于ICMALL的音译。爱喜猫ICMALL 以“发现全世界的好商品”为品牌愿景,集合进口好物&新潮国货创意组合的2万余款优质单品,涵盖家居生活、美妆护肤、母婴用品、零食酒水、文娱文创、玩具数码六大品类,倾力打造新时尚、新消费、新体验应用场景下的超级供应链渠道品牌。公司通过自营贸易切入市场贸易上下游,充分发挥公司平台优势、品牌优势,将贸易与市场联动并反哺市场,形成良性有序循环的局面。
2、配套服务生态
(1)会展
公司展览板块已发展成为集国内组展、海外出展、展馆管理、展览配套服务于一体,业务范围一条龙的专业展览企业。展览板块主要承办的展会项目有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UFI)、中国义乌进口商品博览会(UFI)、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UFI)等、海外展(韩国进口商品展示会、中国消费品(俄罗斯)品牌展、贝宁(西非)中国商品展览会等)等自营项目,并从事展馆运营开发和租赁等会展全产业链服务,同时承接义乌国际博览中心场馆运营管理。
(2)酒店
酒店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浙江银都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现有7家星级酒店、1家高端民宿和指尖食堂、银都咖啡(Yandoo cafe)两个餐饮品牌,公司所经营酒店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会议等综合服务。酒店主要收入包括客房销售、餐饮销售、商品销售和场地租赁等。客房和餐饮销售主要依靠协议客户、会议、婚宴以及在线预订商介绍等方式。
3、贸易服务生态
(1)线上服务平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义乌小商品城Chinagoods平台,是依托公司市场 7.5 万家实体商铺资源,服务产业链上下游210 万家中小微企业,以贸易数据整合为核心驱动,对接供需双方需求的B2B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收入模式即通过提供会员基础服务、会员增值服务、数字广告业务服务、金融机构数字化服务和第四方服务等收取服务费。
(2)仓储物流
公司仓储板块以仓储为引领,强化义乌集货仓、区域仓、海外仓服务承载能力,深度切入贸易链各个环节。目前现有Chinagoods共享云仓、国际数字物流市场、环球义达供应链产业园和跨境电商物流园四个园区。Chinagoods共享云仓以市场为导向,用数字化的手段形成全程可视化的用仓体系,将公共仓、快递集包分拨、国际集拼结合起来,为市场经营户、国内外采购商、物流快递以及组货人外贸公司等提供便捷便利的仓储服务。国际数字物流市场与环球义达供应链产业园以仓储系统为基础,为市场经营户提供高效、便捷、立体的仓储服务体系。
(3)支付、征信、保理等业务
义支付是人民银行监管的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互联网支付技术,为商户提供便捷、安全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义支付成立于2012年,通过专业的全球支付服务能力,金融合规能力和安全风控能力,其支付品牌Yiwu Pay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跨境支付解决方案,让客户能够合规收款、轻松结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到账。业务涵盖线上线下B2B 支付、跨境支付等各类场景。境内支付业务:义支付作为持牌支付机构,通过银联、网联等清算组织,链接国内各大银行机构,为商户提供包括银行卡快捷支付、扫码支付、钱包支付以及数字人民币支付等收单服务,并获取支付手续费收入。跨境支付业务:义支付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全球代收付、外汇管理等一站式跨境资金服务,获取跨境支付手续费收入。支付服务业务:义支付联合商城征信,银行等机构,为商户提供基于支付数据为底层的融资信贷模型,并由商城征信统一封装输出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配套提供融资服务,并获取相应服务费。
商城征信成立于2014年7月,协同政府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以公共数据、商贸数据及电商数据为核心的数据体系,通过构建企业精准画像,在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信用核查、联合奖惩、普惠金融等领域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并以数据要素赋能贸易生态价值。目前覆盖108万法人,共计1.64亿余条数据。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商城征信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为银行普惠金融开展数据管理,目前授信主体3万余户,授信总额达99.3亿元。商城征信通过技术开发,系统接口对接,以及基于银行保险机构普惠金融的数据支持等收取服务费用。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是由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成立的地方金融组织,主要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开展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非商业性坏账担保等业务。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商户,主要收入来源于保理融资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后期业务规模扩大后,可与银行等资金方合作,获取服务费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39,168,460,647.21 | 36,218,947,223.63 | 8.14 | 32,111,004,31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503,756,457.46 | 17,688,393,818.20 | 15.92 | 15,262,290,780.57 |
营业收入 | 15,737,383,922.24 | 11,299,686,665.89 | 39.27 | 7,619,693,742.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73,677,494.86 | 2,676,182,133.26 | 14.85 | 1,104,719,091.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83,124,415.40 | 2,468,685,982.43 | 20.84 | 1,765,087,553.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91,339,090.33 | 1,845,059,849.92 | 143.43 | 1,400,090,713.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0 | 16.06 | 增加0.04个百分点 | 7.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49 | 14.29 | 0.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49 | 14.29 | 0.20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680,601,604.80 | 4,085,332,532.33 | 3,847,116,609.26 | 5,124,333,17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3,020,906.27 | 734,961,839.22 | 880,888,736.16 | 744,806,01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90,587,608.80 | 728,320,860.57 | 863,667,153.63 | 700,548,792.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101,089.85 | -65,737,589.02 | 338,289,385.32 | 4,038,686,204.1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6,60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3,14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3,038,179,392 | 55.40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147,466,528 | 2.6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0,521,815 | 143,383,856 | 2.61 | - | 无 | -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7,299,433 | 47,299,433 | 0.86 | - | 无 | - | 其他 |
高雅萍 | 1,000,000 | 33,261,566 | 0.61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2,647,003 | 32,647,003 | 0.60 | - | 无 | -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27,945,174 | 27,945,174 | 0.51 | - | 无 | - | 未知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 | 26,675,000 | 0.49 | - | 无 | - | 其他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 | 26,447,800 | 0.48 | - | 无 | - | 其他 |
蒋仕波 | 1,300,000 | 25,687,200 | 0.47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场发展集团的控股股东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44%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小商01 | 137740 | 2025-09-01 | 8 | 2.88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2小商02 | 137815 | 2025-09-22 | 7 | 2.88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浙小商MTN001 | 102280347 | 2025-02-24 | 10 | 3.29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2浙小商MTN002 | 102280660 | 2025-03-29 | 5 | 3.57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2浙小商MTN003 | 102281584 | 2025-07-20 | 5 | 3.00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浙小商SCP003 | 012482304 | 2025-04-25 | 10 | 2.00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浙小商SCP004 | 012483797 | 2025-08-29 | 10 | 1.90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浙小商SCP005 | 012483999 | 2025-09-18 | 10 | 1.80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4年9月1日,公司按时向全体“22小商01”持有人支付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24年9月22日,公司按时向全体“22小商02”持有人支付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2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4年2月24日,公司按时向“22浙小商MTN001”持有者支付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4年3月29日,公司按时向“22浙小商MTN002”持有者支付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024年7月20日,公司按时向“22浙小商MTN003”持有者支付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3月15日,公司按时向“23浙小商SCP003” 持有者支付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4月10日,公司按时向“23浙小商SCP004” 持有者支付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8月2日,公司按时向“23浙小商SCP005” 持有者支付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12月6日,公司按时向“24浙小商SCP001” 持有者支付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的利息。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按时向“24浙小商SCP002” 持有者支付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的利息。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7.48 | 51.12 | 下降3.6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98,312.441540 | 246,868.598243 | 20.84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69 | 0.48 | 43.75 |
利息保障倍数 | 17.90 | 12.91 | 38.65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