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听取董事会汇报并问询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2018年和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人主动离职、2人调离公司、4人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1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二、关于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的推荐、提名、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敏强先生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车捷、黄学良、熊焰韧、窦晓波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