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号公司
楼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名,实际表决董事
名。公司董事何昕、黄晓亮、胡一元、杜彬、何小勇、杨志雄,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秀春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