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实际出席委员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提名了谢兵、韩志军、杨振海、黄平、黄建荣、叶茂、杨树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对以上董事候选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后,我们认为:公司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以上 7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提名谢玉玲、林安利、赵发忠、周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以上 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中,周玮系会计专业人士。经对以上被提名人的提名程序、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以及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实际表现等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后,我们认为: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谢玉玲、
林安利、赵发忠、周玮4 人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过往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工作积极、行为规范,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以上4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特此决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