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江山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利率汇率远期、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金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其次有部分澳元和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防范和控制外币利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业务标的资产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美元。

(二)投资金额及授权期限

根据公司出口业务金额,利汇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适

应,预计2025年叙做利汇率衍生品业务标的资产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5,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交易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及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均为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利率汇率远期、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利汇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利汇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利汇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利汇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利汇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环境变化,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是公司为满足外销业务发展,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