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监事华鹏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5-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临2025-016)。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