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华盛金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不超过25,0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5月28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嘉兴华盛金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金安”),与重庆渝创银河接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渝创银河”)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向重庆渝创银河转让其持有的嘉兴润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42.1053%份额,并约定在触发相应条件时进行回购。
公司已于同日签署担保函,对华盛金安按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华盛金安在转让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华盛金安按协议约定应承担的回购价款、违约金、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有)以及重庆渝创银河实现回购权利与担保权利产生的相关费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之子公司稳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华盛金安与重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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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渝创银河签署质押合同,以各自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为华盛金安在转让协议项下承担的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嘉兴华盛金安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年
月
日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至2024年
月
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66,162万元,负债总额约为66,084万元,资产净额约为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99.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约为
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61,579万元,负债总额约为61,435万元,资产净额约为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99.8%;2025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约为-1.7万元。与本公司的关系:嘉兴华盛金安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聚焦公司主业,盘活存量资产,公司的子公司华盛金安将持有合伙企业
42.1053%的份额转让给重庆渝创银河。公司将为华盛金安按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华盛金安在转让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华盛
金安按协议约定应承担的回购价款、违约金、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有)以及重庆渝创银河实现回购权利与担保权利产生的相关费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之子公司稳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华盛金安与重庆渝创银河签署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为华盛金安在转让协议项下承担的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公司意见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是基于顺利推进交易的需要,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75.28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9.6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2.9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2.31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