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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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后认为:本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四、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