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者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授权金额: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25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10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0.41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4.12亿元,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6.29亿元。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25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10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单位:亿元
被担保人 | 2024年末担保余额 | 2024年担保余额变动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 55.53 | -10.20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 | 68.59 | 52.50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 | 23.35 | 9.31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 | 32.94 | -2.35 |
合计 | 180.41 | 49.26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担保授权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一定金额范围内就下述事项作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批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无需进行公告。
(二)为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向合联营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关联人,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具体情况预计如附表。
被担保人名称 | 持股 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注册 地点 | 主营业务 范围 | 2024年底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2024年底资产负债率 | 预计2025年新增担保金额(亿元) |
大连金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7% | 20,000 | 辽宁省大连市 | 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物业管理等 | 总资产55,434 总负债40,264 净资产15,170 | 72.6% | 5.0 |
杭州金丰和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30,000 | 浙江省杭州市 | 企业管理、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 总资产79,631 总负债38,325 净资产41,306 | 48.1% | 5.0 |
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联合营公司 | - | - | - | - | - | - | 55.0 |
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联合营公司 | - | - | - | - | - | - | 35.0 |
合计 | 100.0 |
公司为以上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合联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合联营公司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以上担保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对于担保对象和额度的要求,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本授权时效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
止。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是依据了相关监管法规并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提供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80.41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24.12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6%、21.0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