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金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谷峰、王天广、胡野碧及董事罗胜、季彤五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谷峰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有三名,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规定,且委员罗胜、季彤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024年4月22日,因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普伟、刘中、廖南钢、董事季彤、徐文渊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普伟担任,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规定,且委员季彤、徐文渊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包括 1 次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各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2024年3月1日2023年审财务报告初稿沟通会暨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总结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下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1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1)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 公司2024年2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 公司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
2024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年审工作沟通会议与德勤事务所就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事前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听取公司管理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时督促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公司持续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对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与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实施全过程管理和严格监督。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审核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策略和审计风险评估,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的详细汇报,要求审计机构针对房地产行业变化情况、同行财务经营表现进行对比分析和审慎判断,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事项及时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并对后续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落实。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和监督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实施,增强与业务经营的契合度,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上述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此外,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下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和《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经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方面以及大额资金往来、关联人资金往来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情形。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积极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适应行业新形势持续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

计,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