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饶健华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饶健华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饶健华先生卸任公司财务总监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饶健华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凌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如下:
一、离任人员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饶健华 | 财务总监 | 2025年8月11日 | 2028年3月23日 | 工作调整 | 是 | 公司董事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饶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针对财务总监职务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无分歧,亦不存在需向投资者说明的重要事项。饶健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饶健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饶健华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新聘任人员情况
鉴于饶健华先生的辞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丙娣女士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凌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凌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凌炜简历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凌炜简历凌炜:男,199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18年6月本科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9年12月硕士毕业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会计专业。曾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主管。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部经理,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