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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娟)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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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64年生,副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1997年至2024年,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2016-2019年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管教育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成本研究会秘书长兼培训部主任、中国财务云研究院顾问、行为科学理事会理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绿色金融中心会员,兼任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499)、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2595)和上海商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数字财务、绿色金融、营销审计、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任何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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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通过电话、邮件、参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交流,并在定期报告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保证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对于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审议议案及资料,本人均审慎审核,从公司实际业务出发并充分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公平公正独立地表达意见。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共计参加六次股东大会,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并依据自身专业进行审慎判断,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2024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彭娟66000/
董事会
彭娟14141000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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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计参加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全力跟进及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就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预案、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初稿及定稿等进行专项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制度,审核公司高管年度薪酬,同时,就公司期权注销、常务副总裁年度基本薪酬等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计参加三次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成立等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2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年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旗下重要子公司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2024年3月1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年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初审意见》、《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相关议案;

3、2024年4月2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召开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议案;

4、2024年11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年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预案》、《健康元药业集团2024年度年报工作计划》等相关议案。

(四)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层始终与本人保持畅通的沟通与交流。本人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各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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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发展和进展保持高度关注。无论是战略决策、经营活动,还是关键风险事项,公司的管理层都能主动与本人共享相关信息,确保本人能在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作出审慎判断。同时公司在召开各项董事会等会议前,均会提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详尽的会议材料,为本人更好地理解各项议案的核心内容,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和参考,以确保本人的判断和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内容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资金占用: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持续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所有资金往来均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通过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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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及时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五)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本人检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时间,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考察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审阅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工作总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充分联系及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深圳证监局等各项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与此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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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的时间,多次考察公司集团总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同时,还实地考察了子公司太太药业,全面了解公司保健品业务的生产情况,并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业绩解读会议,进一步拉进与公司投资者的距离。与此同时,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重要事项及经营决策等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高效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了公司决策机制的优化,确保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未来,本人将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与各方的沟通,提升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全面了解,积极推动董事会高质量决策的形成和落地实施。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关注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能够在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创造更大价值,推动公司朝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独立董事:彭娟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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