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会议出席监事5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