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首信丰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首信丰泰”)
?投资金额: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原对首信丰泰认缴出资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现拟增资315,000万元,将对首信丰泰认缴出资额增加至375,000万元人民币。首信丰泰另一有限合伙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亦对首信丰泰同比例增资。
?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首信丰泰成立于2025年4月21日,投资金额为10.01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俊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泰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1)、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首开股份(LP1)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开集团”、LP2)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0,000万元。
董事会同意城开集团将所持有的首信丰泰全部份额转让至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在中信金融资产成为首信丰泰有限合伙人后,首开股份与中信金融资产对首信丰泰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首开股份增资
31.5亿元,中信金融资产增资21亿元。增资后,首开股份与中信金融资产在首信丰泰中认缴份额比例仍为6:4,其中首开股份认缴额为37.5亿元,中信金融资产认缴额为25亿元。
中信金融资产同时指定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凯德”)作为普通合伙人(GP2),融凯德认缴出资100万元。
(二)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首信丰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涛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1幢6层602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出资结构:
名称 | 合伙人类别 | 出资额(万元) |
俊泰公司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GP1) | 100 |
首开股份 | 有限合伙人(LP1) | 60,000 |
城开集团 | 有限合伙人(LP2) | 40,000 |
合计 | 100,100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首信丰泰资产总额7,161,030,633.96元,负债总额5,917,303,056.77元,净资产1,243,727,577.19元;2025年1-4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420,177.69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董事会同意城开集团将所持有的首信丰泰全部份额转让至中信金融资产,在中信金融资产成为首信丰泰有限合伙人后,首开股份与中信金融资产对首信丰泰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首开股份增资31.5亿元,中信金融资产增资21亿元。增资后,首开股份与中信金融资产在首信丰泰中有限合伙份额认缴比例仍为6:4,其中首开股份认缴额
为37.5亿元,中信金融资产认缴额为25亿元。出资结构如下:
名称 | 合伙人类别 | 增资前出资额(万元) | 增资后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俊泰公司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GP1) | 100 | 100 | 现金 |
首开股份 | 有限合伙人(LP1) | 60,000 | 375,000 | 现金 |
中信金融资产 | 有限合伙人(LP2) | 40,000 | 250,000 | 股权及现金 |
融凯德 | 普通合伙人(GP2) | 100 | 100 | 现金 |
合计 | 100,200 | 625,200 |
各方约定,中信金融资产及融凯德可以以协议约定的方式退出首信丰泰。自中信金融资产支付合伙份额转让价款之日起满3年(经双方协商可再延长2年)之日,首开股份(或指定第三方)有优先购买权,按照协议约定向中信金融资产支付权利维持费,以维持在将来以约定价格购买中信金融资产所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的权利。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首信丰泰由首开股份合并财务报表。本次增资旨在提升首信丰泰的资金实力,为后续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