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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公司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实施额度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的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商业汇票结算的客户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通过开展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进行集中管理,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

三、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的回款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下,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将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

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内部控制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使用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决定担保物及担保形式、担保金额等。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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