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明坤先生、独立董事黄瑞女士、非独立董事钱伟先生3人组成,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明坤先生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 届次及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一) |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
(二)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8、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关于《审计监察部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
(三)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四)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五)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众华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众华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质,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业务素质良好。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适当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规范运作,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了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行业状况、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众华所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陈明坤、黄瑞、钱伟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