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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ST华微公告编号:2025-03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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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