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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9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胜东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非关联董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合理范围之内,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均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5,000,000.002,898,905.01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20,000,000.0020,534,250.00不适用
租赁费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1,700,000.001,682,033.68不适用
合计26,700,000.0025,115,188.69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3年度实际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4,000,000.0010.421,053,892.122,898,905.017.15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20,000,000.0083.332,640,547.8120,534,250.0084.22不适用
租赁费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1,700,000.0017.281,682,033.6816.23不适用
合计25,700,000.003,694,439.9325,115,188.69

注: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4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比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住所: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49号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804-2

法定代表人:于胜东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集成电路的研发与设计;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力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航材备件制造及销售;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 航空机载设备、相关检验检测设备、非标准设备研制;场务保障装备、航空装备技术开发、修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纺织品、针织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8,670,270.34元,负债79,948,133.32元,净资产228,722,137.02元,营业收入127,228,875.95元,净利润40,170,576.39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微特”)40%的股权,由公司董事、CEO(首席执行官)于胜东担任吉华微特的董事长,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上述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吉华微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协议项下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使用此价格;如有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二)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三)无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非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四)无独立的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

公司与吉华微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上述原则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保证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分销渠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对公司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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