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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4)第05592号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0558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格式,华微电子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华微电子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华微电子2023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由于存在上述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对汇总表信息的影响,以及汇总表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除了对华微电子实施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2023年度华微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华微电子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奚晓茵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聪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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