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结构性存款的合作方。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结构性存款具体事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依法公告相关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