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60,000,000股,占总股本12.19%)和公司管理层函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
2、生产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风险提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5-020号《精伦电子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全文。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