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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工程物资,相关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票据,将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190.01万元 、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62.22万元、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1.44万元。本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393.67 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58.3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374.34万元、工程物资减值损失61.92万元,两项合计计提减值损失436.26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5.36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83.7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

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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