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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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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程序文件

1、大会会议议程 ...... 2

2、大会会议须知 ...... 4

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4、《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4

5、《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5

6、《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6

7、《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7

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8

9、《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 19

10、《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

1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3

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6

1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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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13: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

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

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报告----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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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休会----

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会后事宜----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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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七、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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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公司经营团队在董事会坚强领导下,以“稳进筑基”、“提质增效”为双轮驱动,统筹推进市场拓展攻坚,系统释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8.84亿元,同比增长3.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亿元,同比增长32.36%。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制造业方面,中间体和染料业务板块通过智能化升级、精细化管理、创新化驱动,实现高负荷生产与盈利提升,继续成为公司业绩的核心支柱。面对同行产能释放导致竞争加剧的影响,中间体事业部打通MAP-EF生产体系,降本增效,主要产品产销量大幅增长,全年产量10.92万吨,同比增长19.31%,销量

10.62万吨,同比增长16.55%。染料业务:不断深挖市场资源,坚持以“量”为着力点,重抓优质客户,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挤占市场份额,全年染料产量22.06万吨,同比增长12.48%,销量23.84万吨,同比增长7.17%,继续稳固行业龙头地位。

房地产方面,以高品质项目实现高去化与资金快速回笼,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品牌溢价,为集团提供稳定现金流与利润。华兴新城项目住宅全面封顶,“湾上”分三批次推盘入市,去化率已超九成,确立了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口碑。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以及投资情况分析等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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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决策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形成董事会决议31项,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营运情况、财务报告、修订《公司章程》、日常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决策。此外,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16项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2024年,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和支持。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事项,并明确了2024年经营目标。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其中重点持续关注了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并建议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薪酬确定依据明确,薪酬按实发放并履行了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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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薪酬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治理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持续稳健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四、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发展战略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

1、发展战略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全球一流的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公司将以绿色智能制造为契机,引领生产模式变革,打造全球领先水平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业平台。在特殊化学品领域持续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产业,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2、2025年度经营计划

(1)营业总收入:145.00亿元。

(2)利润总额:23.50亿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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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25年,我们以战略升维锚定发展坐标,以创新突破积蓄变革势能,在主动变革中把握战略机遇窗口,在价值重塑中开辟可持续增长通道。2025关键攻坚年,董事会将以战略定力强化发展韧性,恪守勤勉尽责之本,凝聚经营团队合力,以破局之智攻坚克难,以奋进之姿合力擘画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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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能。现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议题内容
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静安区山西北路77号新泰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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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因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和今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3、监事会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的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也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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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下,经营层群策群力、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从而使公司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趋势。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发挥自己监督、服务、保障、促进的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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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1、营业总收入情况:

实现营业总收入158.84亿元,同比增长3.79%,主要系本年度上虞虞懋府等房产项目实现销售所致。完成年度预算目标180.00亿元的88.24%。

2、成本费用情况:

营业成本114.57亿元,年度期间费用16.33亿元,其中:

销售费用6.72亿元,占营业总收入4.23%,同比增长11.99%,主要系本年度华兴新城开盘相应销售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7.74亿元,占营业总收入4.88%,同比减少1.25%,主要系上年度德司达德国计提了重组费用所致。

研发费用6.01亿元,占营业总收入3.78%,同比增长3.47%,主要系研发用材料及能源投入和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4.15亿元,同比减少3.14亿元,主要系本年度存款利息和汇兑收益金额增加较多所致。

3、盈利情况:

实现利润总额28.12亿元,同比增长44.24%,完成年度预算目标25.00亿元的112.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亿元,同比增长

32.36%,完成年度预算目标19.60亿元的103.57%;基本每股收益0.632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0%。

4、资产结构情况:

截至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20.12亿元,负债总额为347.6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8.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2.80亿元,每股归母净资产为1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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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65亿元,增加65.14亿元,主要系本年度房产子公司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8亿元,减少12.31亿元,主要系本年度以投资为目的的定期存款金额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7亿元,减少48.41亿元,主要系本年度偿还债务及分红款较多所致。

具体内容请各股东查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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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2025年的市场预测,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对2025年度经营编制财务预算,现将合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1、营业总收入:145.00亿元。

2、利润总额:23.50亿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0亿元。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如期实现,2025年各主要业务主体的工作重点是:

中间体事业部,尽快推动技改和挖潜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紧抓市场窗口期,做好核心产品价格管理;积极求变大力拓展海外业务,加强全球市场的产品深耕;借助智能化联合实验室,为生产管理全方位赋能。

染料化工事业部,市场销售要以产能利用最大、生产成本最优为基础,实现染料销量提升;实现满负荷生产,持续突破产能瓶颈,为销售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推进工艺优化、节能减排、人员精简等工作,力争制造费用进一步下降。

德司达公司,继续抓好库存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抢抓机遇,强势并有策略性地提升市场份额。房地产事业部:继续做好现存项目湾上、福新里的销售工作,华兴新城项目做好施工建设。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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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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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4,001,444.8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13,332,965.00元(含税),2024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2元(含税),已派发650,666,372.00元,全年累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11%。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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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其中阮伟祥、姚建芳、卢邦义、何旭斌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包含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部分,而贡晗兼任中间体事业部总经理、欧其兼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其薪酬包含事业部考核部分,全体监事薪酬也包含了其在公司其他任职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阮伟祥董事长416.41
2姚建芳董事110.16
3卢邦义董事114.83
4贡晗董事151.51
5何旭斌董事114.99
6欧其董事61.49
7陈显明独立董事14.00
8赵刚独立董事14.00
9梁永明独立董事14.00
10王勇监事会主席59.33
11沈卫桥职工代表监事51.91
12李霞萍监事26.10
合计1,148.73

注:上述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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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02.74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6.41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256.33亿元。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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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董事会决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2.50%211.72%0.0030,0000.88%三年
本公司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101.34%0.0010,0000.29%三年
本公司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100.00%96.91%4,041.3710,0000.29%三年
本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85.53%0.0010,0000.29%三年
本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100.00%80.76%36,596.8050,0001.46%三年
本公司浙江捷盛化学100.00%76.29%54,365.3080,0002.33%三年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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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有限公司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100.00%66.75%279,393.91480,00014.00%三年
本公司桦盛有限公司100.00%48.08%0.00100,0002.92%三年
本公司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100.00%45.87%15,065.3150,0001.46%三年
本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100.00%45.57%107,149.45180,0005.25%三年
本公司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100.00%41.65%0.00550,0001.46%三年
本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36.52%66,894.00100,0002.92%三年
本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100.00%35.75%230,994.00450,00013.13%三年
本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100.00%20.50%51,466.25180,0005.25%五年
本公司德司达染料分销有限公司62.43%30.38%0.0020,0000.58%三年
本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62.43%27.83%0.0070,0002.04%三年
本公司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62.43%55.98%0.0010,0000.29%三年
德司达新加坡德司达LP0.00%68.45%0.0040,0001.17%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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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100.00%41.65%0.00200,0001.46%三年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截至董事会决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余额为85.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8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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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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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2000年起,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每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2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该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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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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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因此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即“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规定,公司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部分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阮伟祥、RUANCUNFAN、贡晗、何旭斌、姚建芳、卢邦义等六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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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伟祥:男,1965年10月出生,理学硕士。曾任浙江染料助剂总厂副厂长、总工程师,浙江龙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RUANCUNFAN:男,1995年2月出生,经济与会计、化学双学士学位,2018年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上海市静安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浙江上虞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贡晗:男,1971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9月至2002年3月在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4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间体事业部总经理。

何旭斌:男,1971年3月出生,理学学士,上虞区政协常务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硝化分会会长、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浙江省危化安全生产专家、区生态环境促进会会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1993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获得“浙江省劳动模范”、“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中国染料百年科技贡献奖”、“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两化融合杰出管理奖”、“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入选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次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曾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染料化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姚建芳:男,1983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13年5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部部长,2016年4月起任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卢邦义:男,198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01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代理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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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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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因此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的规定,现董事会推选徐金发、赵刚、梁永明等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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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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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徐金发:男,1946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浙江大学管理工程学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学博士,曾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企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浙江大学企业管理与市场营销学系主任;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经贸管理系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专家;杭州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专家。

赵刚:男,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特聘教授,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19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梁永明: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法制处,经贸审计处和财政审计处处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金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世博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世博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总会计师,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同时任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10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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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到期换届,现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即“(二)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规定,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部分股东提名,推选王勇、李霞萍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勇、李霞萍简历如下:

王勇:男,1978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李霞萍:女,198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历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另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沈卫桥已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并与上述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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