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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

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420A011651号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长江通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江通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长江通信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长江通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江通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5,434,065.34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5,434,065.34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5,434,065.3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8,638,496.26元(其中募集资金588,140,479.38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98,016.8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5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121923916010000活期18,638,496.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12192391607900064通知存款5,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12192391607900033定期存款565,000,000.00
合 计588,638,496.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涉及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4,326,892.02元(不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011号)。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本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4年度,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全称金额(元)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使用期限是否赎回
1招商限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银行存款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0.001.652024/3/20~2024/6/20
2招商限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银行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000,000.001.852024/3/20~2024/9/20
3招商限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银行存款单位定期存款565,000,000.001.952024/3/20~2025/3/20
4招商限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银行存款单位定期存款5,000,000.001.652024/6/20~2024/9/20
5招商限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通知存款7天通知存款5,000,000.001.352024/6/20~/
6招商限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银行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000,000.001.552024/9/25~2024/12/2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应分别说明节余资金来源、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节余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将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已将募投项目“中介机构费用”进行结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853,464.24元,于2024年5月31日转出节余募集资金464.17元,两项合计金额1,853,928.4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均为专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办理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7900067810000)的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的情形。由于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规则的理解偏差,迪爱斯于2024年3月2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合计59,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补充确认了上述现金管理事项。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024年7月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子公司迪爱斯活期保证金61,186.00元存入迪爱斯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7月12日,迪爱斯已将上述款项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七、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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