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锋革先生、彭恩泽先生、董事张长红先生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锋革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审计委员会也同步进行了换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锋革先生、张小军先生、董事张长红先生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锋革先生担任,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二、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建
议,为公司加强风险防范、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议4次。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2024-1-19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沟通会 |
2 | 2024-4-18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沟通会 |
3 | 2024-4-26 |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8、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4 | 2024-7-31 |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 | 2024-10-21 |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中兴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能力,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深入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在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中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使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在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风险预警防范、提高运作效率及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审计计划,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规定,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多次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为公司审计工作提供专业化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公司治理、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保障。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持续开展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锋革 张小军 张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