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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328

2025年4月17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04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7需由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通过。

(五)听取内容:

1.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2.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3.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六)推选监票人(股东代表、律师、监事各一名)。

(七)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一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制完成并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资料检索,报告《摘要》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盐化工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二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24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中盐化工发展史上极具挑战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认真践行“企业发展、员工增收、回报股东、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持续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指引,发挥国资央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大作用,董事会在重大战略与投资决策管理中心,勇担重任、稳妥布局、科学施策,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的总体目标,结合公司各产业板块运营特点及整体行业发展趋势,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在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全级次法人治理结构、合规经营和安全生产上持续发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7.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8.93亿元,实现净利润6.89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1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555元/股,资产负债率29.67%,迈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扎实而有力的重要一步,为全体股东交上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一、抓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落实生效

2024年,公司董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国资央企改革的战略意义,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完成功能使命类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深化改革在产业控制、延链补链、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深化改革成效凸显。

一是做强做大主业,提升优势产业规模效应。立足“做中国最大的糊树脂,做世界最好的糊树脂”产业发展目标,为提高糊树脂产品附加值,延长糊树脂产业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议案》,投资8,248.88万元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新增糊树脂产能2万吨/年,糊树脂产业链更加完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同年12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糊状树脂项目的议案》,项目总投资14,458.83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扩大糊树脂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质量,为打造成为糊树脂产业链的领军企业、链长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增强产业链韧性,提高产业自主可控能力。2024年4月,董事会以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引领,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完善公司氯碱板块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在2024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工作。股权收购完成后,促进了公司氯碱产业循环发展,实现了氯碱产业前端自备电石、终端产余物再利用的延链补链目标,增强了公司氯碱产业的市场竞

争能力。

三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创新驱动提动能。董事会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企业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将创新摆在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成为科技创新投入高地、科技人才高地。报告期内,公司承担5项中盐集团公司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其中“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电石渣综合利用研究与应用”项目,在纯碱行业属于首次应用;“电石炉炉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项目成功获批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充分利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技术中心等平台优势,以科技创新成果推动传统产业高级化发展。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专利创新,共获得63项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其中13项发明、50项实用新型专利;共获得40项专利授权证书,其中6项发明、34项实用新型。公司获得2023-2024年度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氯碱公司荣获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分技术委员会颁发的2023-2024年度全国聚氯乙烯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求实效,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董事会坚持把系统提升治理水平作为改革深化行动的核心关注点和重中之重,在公司治理中始终坚持“一以贯之”,紧紧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推动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能力。

一是坚持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在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董事会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统一,遵循纳入是前提、嵌入是关键、融入是目的的原则,在公司治理中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在“纳入”方面,实现全级次企业党建入章,组织证券事务部、党群工作部及时修订全级次企业《公司章程》,中盐化工《章程》中单列“第八章 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

订完善《公司章程》,逐步细化和完善“党建工作”内容。在“嵌入”方面,着力解决党委在重大经营事项中“前置什么、怎么前置”问题,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2024年8月,将“三重一大”事项细化为106项,实现决策事项清单化,明确重大经营事项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交由董事会决策,理顺了权责边界。2024年度,董事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前置率100%。在“融入”方面,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别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把党委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党委领导作用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融合。

二是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制度, 确保“有法可依、制度规范”。持续以国资委、证监会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采用自查方式,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2024年度修订完成了《公司章程》(两次)、《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能够及时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用。根据深化改革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并经董事会审批后下发了《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办法》《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制度的管理规范作用。同时,近年随着监管制度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选择地组织董事参加国资委、证监会举办的有关培训学习,并借助召开董事会的机会组织董监高现场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不断提高董事履行职责能力,增强依法治理、规范运作的意识。

三是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构建权责明晰的决策体系。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董事长、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并制订<

授权方案>的议案》,并下发执行,明确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公司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方案对授权对象、授权额度标准、具体事项进行明确,规范了会议的组织与管理,促进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权履职,进一步明晰了公司各治理主体间权责边界,经营决策效率有效提高,激活了各管理层级、治理主体之间的决策效率。

三、重引领,抓好“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

公司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投资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根本目标,始终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发展的思维分析问题,用发展的手段解决问题,聚焦主责主业,积极稳妥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巩固资源优势、规模优势,为公司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发挥战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务实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调整。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的工作要求,董事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结合对外部发展环境、内部发展条件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更新了对发展形势的总体判断,调整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中主要产品产能等定量指标,优化了产业发展规划中各业务板块发展思路及重点任务,完善了支撑要素中相关重点内容。2024年5月,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调整的议案》,调整后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更好发挥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提供指引。

二是推动现有产业提质升级,节能降耗项目效益显著。董事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区位优势,以节能降碳、节水减排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发应用新能源项目,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投资63,055.63

万元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年可自发绿电约3.3亿度,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万吨;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节能降碳政策,投资33,588.00万元建设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综合能耗,提升纯碱产品竞争力;加快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助推传统产业结构升级,投资7,843.50万元建设盐碱分公司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石灰石约

21.6万吨,节约焦炭约1.68万吨,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万吨,回收利用电石渣约10.24万吨,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青海两碱积极应对环保整治压力,投资近11亿元高标准治理蒸氨钙液库,成功恢复并稳定生产负荷。

三是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董事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着力培育与现有产业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4月,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公司战新发展工作,制定了2024年战新产业工作计划,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战新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充分发挥原料优势、技术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与上下游战略性新兴产业共链对接,为实现国资央企“三个集中”,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提升“五个方面价值”要求,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 年12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项目的议案》,针对国内新发现的天然碱资源情况,与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借助合资双方产业、技术及管理优势,为共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天然碱开发与下游产业全产业链打下坚实基础。

四、优决策,促进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

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各项工作要求,董事会决策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科学、规范召集、召开会议,严格履行董事会前端管“目标”、中间管“过程”、后端看“结果”流程,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董事会9次,审议议案75项。

一是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董事会按照规定设有战略与ESG、审计、薪酬与考核及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重大投资沟通会,董事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严格把好提案审核关。2024年度,董事会过半数议案会前经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例: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事项均事先提交战略与ESG委员会进行研究审议,《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调整的议案》《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等12项议案事先提交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提报董事会决策,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议案的科学性。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议案18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17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14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议案2项。

二是发挥外部董事作用。董事会深入推进保障外部董事科学履职规范建设,为支持外部董事更好发挥作用,制定《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实施办法》《董事会信息沟通协调制度》,积极落实外部董事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的问询权、落实外部董事阅文权限,完善外部董事调研机制、建立会前沟通机制。2024年,公司组织外部董事现场调研4次,邀请外部董事参加公司重点项目汇报会、经营管理工作部署推进会等重要会议5次,为外部董事掌握企业情况、提升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强有力支撑。外部董事发挥其专业能力高、信息来源广、与各界企业单位交流联系多的优

势,为公司经营管理、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大量有益信息和建议。

三是确保董事会议事成果切实转化为生产力。持续加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的监督,强化决策效果跟踪问效,2024年,组织制定下发《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董事会决议事项跟踪督办台账》,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决议跟踪监督机制。截至目前,2024年董事会审议事项完成率88%,重大项目投资等建设期较长事项在《年度报告》《年度董事会决议完成情况统计表》中汇总进展情况,定期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指导监督经理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同时,根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事项制定《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台账》,定期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五、防风险,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依法合规是董事会运作的基础,安全生产是企业运行的根本,安全合规运行是公司治理的底线。董事会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高度重视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和安全生产,多维度强化监管,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防风险、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稳妥统筹安全和发展、绿色和环保。董事会始终将安全环保、绿色发展作为企业基础工程,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治理、精准施策,坚持“减排零排科学治污”理念,青海两碱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三围一顶”环境治理及蒸氨钙液排放场扩容等项目有序推进,从源头和末端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节水减排、异味治理、大气技防系统建设等减排治污多举措并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作出积极贡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同时,作为中央企业,公司董事会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在保障国家基础化工产业安全功能效应方面持续发力,在核电、新能源等方面,积极布局天然碱开发、新材料研发等重点项目,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布局新兴

产业,不断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依法治企和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再提升。董事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强化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司依法治企水平;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和律师专业审核把关作用,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的前置程序,嵌入到各业务流程,加强对“三项审核”(重大决策、基本制度、合同审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审计和风险控制方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工程项目审计,细化专项审计,固化后续跟踪审计,促使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同时,通过开展全级次审计和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专项审计的方式,兼顾了“抓重点”与“全覆盖”问题。报告期内,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所属单位,审计资产量76.62亿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41.20%;审计重大投资项目3个,占全部具备验收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100%。

三是保持资金链稳定和安全。董事会高效组织开展“两金”压控工作,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增幅;不断推进资金监管力度,实现资金实时归集,增强公司资金调剂能力;科学筹划资金使用,合理测算和确定预防性资金存量,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的同时,全力压减带息负债;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监控、核对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四是本年度重大风险事件情况:无

六、强管理,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持续完善市值管理工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在做好自身高质量发展、规范运作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时发布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合规前提下,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为提振二级市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12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为充分运用好股票回购的政策工具,结合最新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支持政策,采用政策性贷款助力公司股票回购。截至2025年3月底,公司完成回购

661.363万股,支付总额5,000.03万元,展现了公司在维护股东价值方面的积极作为,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二是建立健全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工作体系。董事会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中关于做好ESG治理体系的相关要求,积极践行ESG理念,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切实发挥好国有经济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战略支撑作用。2024年4月,成立战略与ESG委员会,修订《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原战略委员会的职能中融入ESG要素,将ESG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突出了ESG对公司战略的支撑作用。董事会深度参与ESG工作,对ESG战略承担全面责任,审查可能影响公司发展、业务运作或股东权益的ESG事宜,积极推动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将ESG理念融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ESG逐渐引起投资机构、监管机构重视的大背景下,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连续两年完成《ESG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更加全面系统地向资本市场展示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公司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主要贡献,系统回应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在资本市场取得了良好反响。

三是加强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是市场监管重中之重,自上市以来,公司致力于追求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把控“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原则,尤其是对自愿披露的度量和把控,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做到应披尽披,如实披露;对于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和保密函签署工作,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对

公司股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断优化披露内容,深入披露行业发展趋势、核心竞争力等信息。多年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未出现重大失误,也未收到任何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函。2022年起,连续三个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高等级A级评价。

四是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始终践行“企业发展、员工增收、回报股东、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连续多年以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真诚回报股东。2024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3亿元;积极落实监管规定,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分红条款,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多层次、多角度完善公司分红制度,进一步彰显公司的责任担当与价值追求。同时,持续建立与机构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增强互信与合作,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度,在上证路演中心路演3次;参加内蒙古证监局组织的网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通过E互动平台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随时接听投资者来电咨询,答疑解惑,维护公司形象。

七、董事会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5名外部董事中有3名独立董事,1名专职外部董事。同时,公司设有专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

(二)所属应建董事会企业运行情况

公司持续推动所属应建董事会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按照公司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明确各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的原则和范围,经过系统性排查和梳理,目前,纳入应建范围的2户企业已全部建立董事会。设立董事会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建立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等工作完成率100%;1户企业围绕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研究制

订本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同时,公司于本年度修订下发《所属企业董事会考核评价办法》,从机制上解决子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意识不强、董事履职能力不够等问题,全面提升子企业董事会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子企业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

(三)2024年度董事会整改提升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以推动落实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持续全面加强外部董事支撑服务保障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增设一名专职外部董事,所属应建董事会企业均实现专职外部董事“零突破”,严格按照《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实施办法》《董事会信息沟通协调制度》保障专职外部董事科学履职,并将专职外部董事的意见建议落实到实际决策中,既提升了决策质量,又防控了经营风险。

(四)企业在发展改革过程中或董事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近年来,中盐化工董事会紧紧围绕国资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双百行动”试点企业改革的有利契机,组建科学合规、决策结构更加优化的董事会班子,不断规范决策程序,持续加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强化风险管理,形成了符合中盐化工实际、具有中盐化工特色、顺应国企改革要求的董事会建设理念,在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但是,仍存在尚未实现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领导人双向交流,需进一步拓宽外部董事选聘渠道等问题。下步工作中,董事会将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针对不同类型董事会选好配强外部董事,将熟悉科技、财务、金融、审计、法律等方面人才扩充进入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着力提高专职外部董事比例,并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争取早日完成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领导人双向交流工作。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定期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董事作用,公司稳步、持续、快速的发展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充分认可。公司连续两年蝉联国资委标杆“双百企业”,连续三年(2021-2022年度、2022-2023年度、2023-2024年度)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荣获证券时报颁发的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奖;董事会秘书荣获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5A级评价、第六届“百佳董秘”奖、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杰出董秘”天马奖;董事会工作部门荣获中国上市协会颁发的2024年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奖。

第二部分 2025年工作计划

一、2025年董事会工作指导思想

今年董事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认真践行公司“企业发展 员工增收 回报股东 奉献社会”企业宗旨,致力于构建员工自豪、地方认可、公众认同、集团荣耀的中盐化工模式,立足基础化工行业创新发展方式、调整发展起点,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坚持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坚持安全运营、风险防控;坚持产品差异、成本差异;坚持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坚持变革突破、深化改革;坚持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加快打造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指导经营层持续以精细化管理、专业化提升为遵循,优化生产方式、创新商业模式,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

升经营贡献能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围绕2025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就如何开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董事会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立足发展总基调、大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目标任务,实现企业高质量稳定性增长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以“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目标为引领,以完成全年指标任务为基准,围绕实现成本差异、产品差异工作重心,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优化产业布局、增加有效投资、加大科技研发等方面狠下功夫,督促各项管理提升和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落地见成效,实现全年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无质量事故,无违反公司业务规则行为,无网络安全事故,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及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稳字当头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效益增长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稳健发展,实现高质量的实质性增长。

(二)聚焦优化产业布局,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

公司的目标是做世界一流化工企业,现阶段发展方向是做强、做优、做大两碱、两钠、两树脂。2025年,在既定方向、目标的指导和引领下,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聚焦主责主业,通过“谋强谋远”的战略思想、“落细落实”的战术行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综合施策,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纯碱产业,纯碱是公司的支柱产业,根据当前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纯碱产业充分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在内部提质增效的同时,优化业务布局,扩大产业规模,做强做优做大纯碱产业,巩固行业领先企业地位。加快推进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

目、昆仑碱业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提升、挖潜现有纯碱装置运营质效,发挥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能规模的有效发挥和主要消耗指标的大幅降低。

二是氯碱产业,以“做中国最大的糊树脂,做世界最好的糊树脂”为目标,把产品质量做到极致,加大新产品开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聚氯乙烯改性树脂,开发多牌号糊树脂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公司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向中高端市场迈进。将品质转化为经济效益的同时,继续探索增强糊树脂产业的影响和引领作用,打造糊树脂产业链的领军企业、链长企业,实现代表“国家名片”参与全球竞争。

三是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在“专精特新”上下功夫,开展优化金属钠精制提纯技术改造,提升产品品质、扩大装置产能,依托公司金属钠产业规模、技术、市场等优势,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同时,金属钠是参与全球市场的产品,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渠道扩展,以国内国外市场双轮驱动,实现收益最大化目标。

(三)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

2025年,董事会将紧盯严控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生态环保风险、产业链安全风险等重点工作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一是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目标。作为化工产品制造企业、经济实体,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就是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董事会将指导经营层围绕安全生产“三控”,按照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会议部署,厘清责任、细化举措、整体提升,以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的严肃态度落实安全职责,以任何缺陷都不放过的刚性手段防隐患、查隐患、消除隐患,强化“三防一加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环保风险,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目标。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及节能降碳工作,防范政策风险。环境保护是基

本国策,涵盖大气、水体、固废治理,要求达标排放全覆盖,必须严格遵守;生态文明建设及减少碳排放是防范政策风险的重要举措,必须认真落实。2025年,要高位推进环保降碳建设项目,力争碳排放量、用水量等指标进一步降低。

三是严控重点领域风险。作为上市公司,应从单一风险防控向全面风险管控转变,董事会应在盯住传统的资金流动、负债率、资产状况、收支平衡风险基础上,密切盯住信息披露、数据安全、投资风险、抵押担保、税收合规性等领域的风险。指导各部门、各环节协同发力,筑牢防线,护航公司行稳致远。

(四)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董事会高度重视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坚持将“创新”和“质优”应用到新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高级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增强生产经营质效,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基础。

一是以双碳目标引领绿色化发展。2025年,董事会将以国家节能降耗的产业政策为指引,以降碳、节能、追求投入产出效率、高质量发展做规划、谋发展。推动老旧设备更新、工艺升级,以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背压式汽轮机组替代中温中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电石产业以立式烘干窑替代卧式转筒烘干机,减少设备设施投入的同时降低原材料消耗;实现绿电应用,依托内蒙古西部丰富的风、光资源,开发建设绿色能源项目,以绿电替代火电,节能降碳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工艺创新突破,在传统制碱工艺中回收锅炉烟气二氧化碳结合氯碱产业中产生的电石渣生产纯碱、小苏打产品等,在传统工艺突破的同时,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减排降耗,推动企业迈向产业链中高端及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是以科技创新推动高端化转型。董事会将围绕盐化工、能源化工、精细化工等方面进行补链延链强链,积极与市场对接,依托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开展新产品、新牌号实验研究、破题攻关,对糊树脂胶乳进行改

性,满足特殊行业需求。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科研优势,加强与链主企业、产业龙头、大院大所等学习交流,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催生新质生产力。

三是以数字技术赋能智能化升级。2024年3月,公司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全国共入选149家。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以本次试点企业为契机,围绕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五转”(转意识、转组织、转文化、转方法、转模式)和“五化”(研发数字化、生产智能化、经营一体化、服务敏捷化、产业生态化),从生产运营智能化方向,通过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一码通平台以及配套实施工业互联网基础网络、网络安全防护、超融合平台,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辅助生产进行工艺、能耗优化,实现公司生产精益管控、高效经营管理。

(五)聚焦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企业自主治理水平

新举措催生新发展,新发展还需新突破,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双百企业”优势,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既是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也是政治所向、发展所需。公司已连续两年蝉联国资委标杆“双百企业”,这是集体荣誉,也为公司树立了良好标杆形象。2025年,继续以标杆“双百企业”创建为契机,发挥央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大作用,培育新动能、更新旧动能,突出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确保“双百企业”考评保位、进位。继续延伸改革触角,加大基层单位改革指导力度,重点推进发投碱业、天辰公司全面深化改革举措落地,盐碱分公司、钠业公司继续在三项制度改革中有新突破。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着力把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5年度,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推动公司授权放权与落实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权履职,高质量召开董事长专题会,明确“授权事项不前置”原则,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打通外部董事与公司治理各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引导独立董事归位尽责,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论证,并高效决策;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修订内容,结合国资证券监管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适时推动公司及全级次企业取消监事会,并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效履职。

三是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基础。规范召开会议,严格把好提案审核关,会议召开之前,将提案报送各董事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报告、讨论、记录、表决、签字、决议等各环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董事会会议形式化、无序化、空洞化,尊重董事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实事求是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跟踪监督决议落实,督促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保证董事会决策全面、畅通、有效地执行下去。同时,完善董事会成员深入管理和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制度,参加公司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使董事在决策前能多角度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外部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提升学习能力,加强职业判断力,通过行业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把准公司发展方向,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

(六)聚焦价值实现,引导资本市场合理定价

进一步认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练好内功的同时,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增强市场和投资者认同感,力争向资本市场交出亮眼的“成绩单”。

一是高效合规完成股份回购工作。2024年9月,公司董事长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实施并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信息,提高了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维护了股东利益。2024年12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董事会将结合资本市场与公司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回购股份后续流程,确保高效合规完成股份回购工作,提升市场信心,推动价值回归。

二是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多层次、多角度完善公司分红制度,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率;信息披露工作将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存在瑕疵、不炒作概念的原则,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力争实现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4连A”;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和合规知识储备,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是扎实推进 ESG 管理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树立现代化的市场价值观,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市值管理、董监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内控流程、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质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掩盖瑕疵、不炒作概念,在资本市场传递高质量发展成效,实现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共赢,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秉承“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践行“企业发展、员工增收、回报股东、奉献社会”宗旨,以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为目标,充分发挥央企辐射、带动作用,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和提升企业发展动能为根本目标,以做大优势产业、做强支柱产业、做快新增产业为发力点,以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点,以实现成本差异、产品差异为增长极,以深化改革优化激励机制体系、制度建设和激发企业活力为支撑点,确保圆满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在新征程上努力开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三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先后列席了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精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公司总体保持稳定高效运行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监事会5次,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资产处置损益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四)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五)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重大经营决策合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审批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重要担保等重大事项,均履行公司党委前置程序;对关系员工利益问题,均履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重要人事提名人均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对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报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合规管理及内部审计、巡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法务、合规、审计、内控与风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全面落实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强化合规体系建设,筑牢合规防线,合规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有序开展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组织整改;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开展巡视、巡查工作;能够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促进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出具了公司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对于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不存在未整改事项。

(六)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对标企业、调整股份回购价格及解除限售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

上述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坚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回报社会的初心使命,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热心公益事业,努力将企业发展成果回馈社会,与利益相关方实现共享,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公司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挖掘并激活帮扶地区无限发展潜力,在改善民生、人才支撑、产业合作、结对共建上精准发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助力乡村迸发无限活力。自公司重组以来,累计向陕西省宜川县、定边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485万元,消费帮扶264.68万元,为青海地区进行资金帮扶100多万元,为1,000多名当地农牧民解决就业,用真金白银、真情实意、真抓实干带动产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帮扶援助、创造就业平台。2024年4月,公司完成了《ESG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更加全面系统地向资本市场展示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公司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主要贡献,系统回应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在资本市场取得了良好反响。

三、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同时,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规范运作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以严谨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四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财务报告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受董事会委托,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作如下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由母公司、子公司构成。母公司报表包括公司总部和盐碱分公司;子公司分别是持有100.00%股权的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钠业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胡杨矿业”)、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持有93.37%股权的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及其持有100.00%股权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持有51.00%股权的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持有39.25%股权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公司”)和间接控股75.5%股权的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情况

公司期末资产总额1,874,627.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8,307.8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3,992.88万元、固定资产 1,127,306.29万元、在建工程59,456.82万元、使用权资产12,089.33万元、无形资产116,130.98万元、商誉60,029.0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6,852.34万元。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9,129.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期初增减额变动(%)
资产总额1,874,627.181,865,498.119,129.060.49%
货币资金112,414.30175,386.81-62,972.50-35.90%
应收票据110,360.3081,780.7828,579.5334.95%
应收账款9,330.8310,320.92-990.09-9.59%
应收款项融资88,447.38114,843.20-26,395.82-22.98%
预付款项18,249.4711,980.996,268.4852.32%
其他应收款7,210.722,866.674,344.05151.54%
存货90,312.9894,212.07-3,899.09-4.14%
其他流动资产11,981.865,571.016,410.85115.08%
固定资产1,127,306.291,108,950.5318,355.761.66%
在建工程59,456.8261,566.20-2,109.38-3.43%
无形资产116,130.9865,244.7250,886.2677.99%
其他非流动资产6,852.345,616.521,235.8222.00%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62,972.5万元,主要是支付投资款项;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8,579.53万元,主要是本期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26,395.82万元,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期末持有票据减少;

(4)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268.48万元,主要是预付大宗原材料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344.05万元,主要是应收资产处置款;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410.85万元,主要是期末留抵增值税及预付工程款增加;

(7)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50,886.26万元,主要是本期购买蒸氨钙液池土地。

2.负债情况

公司期末负债总额556,150.5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65,869.49万元、应付票据72,724.26万元、应付账款 194,467.74万元、其他应付款37,871.14万元、合同负债26,770.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792.9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63,285.11万元、长期借款5,612.2万元、租赁负债9,399.38万元、预计负债4,581.27万元。负债总额较期初增加4,917.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期初增减额变动(%)
负债总额556,150.53551,233.454,917.080.89%
短期借款65,869.4939,095.8426,773.6468.48%
应付票据72,724.2631,330.6941,393.57132.12%
应付账款194,467.74201,828.71-7,360.98-3.65%
合同负债26,770.8030,073.70-3,302.90-10.98%
应付职工薪酬16,578.6528,287.03-11,708.38-41.39%
其他应付款37,871.1463,170.30-25,299.15-40.05%
应交税费11,212.3923,628.28-12,415.89-52.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792.9222,583.54-10,790.61-47.78%
其他流动负债63,285.1137,095.8326,189.2770.60%
长期借款5,612.2020,323.74-14,711.54-72.39%
租赁负债9,399.3812,445.20-3,045.82-24.47%
预计负债4,581.273,432.431,148.8433.47%

(1)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6,773.64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41,393.57万元,主要是本期新签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1,708.38万元,主要是本期末应付工资薪酬较期初减少。

(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25,299.15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控股股东往来款。

(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2,415.89万元,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790.61万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7)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6,189.27万元,主要是本期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增加。

(8)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4,711.54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长期借款。

(9)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1,148.84万元,主要是本期预提碳排放费用增加。

3.所有者权益情况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1,318,476.6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16,411.55万元。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加4,21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期初增减额变动(%)
股本147,170.04147,222.48-52.44-0.04%
资本公积684,606.74702,215.31-17,608.57-2.51%
未分配利润350,753.64356,721.14-5,967.51-1.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16,411.551,219,865.22-3,453.67-0.28%
所有者权益1,318,476.651,314,264.664,211.980.32%

(1)股本较期初减少52.44万元,主要是本期离岗退休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52.44万股。

(2)资本公积较期初减少17,608.57万元,主要是本期收购建材公司影响资本公积变动。

(3)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减少5,967.51万元,主要是本期分红所致。

三、利润情况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252.22万元,同比减少20.69%;净利润68,885.24万元,同比减少57.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879.26万元,同比减少56.3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期上期增减额变动(%)
营业收入1,289,252.221,625,580.94-336,328.71-20.69%
营业成本1,063,810.471,235,490.15-171,679.68-13.90%
销售费用18,113.3324,206.53-6,093.20-25.17%
管理费用53,251.7065,627.81-12,376.12-18.86%
研发费用33,613.0535,462.44-1,849.40-5.22%
财务费用4,806.914,997.31-190.40-3.81%
利润总额91,190.10219,114.27-127,924.17-58.38%
净利润68,885.24161,356.13-92,470.89-57.3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1,879.26118,779.99-66,900.72-56.32%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6,328.71万元,主要是本期部分产品售价下降。

(2)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71,679.68万元,主要是一方面公司持续在装置、工艺、设备等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实现高质、低耗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另一方面本期原煤、兰炭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

(3)销售费用同比减少6,093.20万元,主要是本期中转库运费及仓储费同比下降。

(4)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2,376.12万元,主要是本期加强费用管控,修理费同比下降。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5,897.621,122,604.85-226,707.23-20.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7,689.72959,669.25-121,979.53-1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58,207.90162,935.60-104,727.70-64.28%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46.113,998.141,847.9746.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618.676,562.6456,056.03854.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72.55-2,564.50-54,208.052113.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560.14156,175.45-77,615.31-4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363.06361,987.84-177,624.78-49.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802.92-205,812.39100,009.46-4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同比减少104,727.70万元,主要因本期部分产品售价下降,销售商品收入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同比增加54,208.05万元,主要是本期投资支出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减少100,009.46万元,主要是本期净偿还债务规模较同期减少。

五、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550.8140-0.45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550.8140-0.45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4%9.93%-5.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9551.1067-0.7112
资产负债率(%)29.67%29.55%0.12%

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是本期经营业绩下降所致。

2.资产负债率较期初上升0.32百分点,主要因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六、税收情况

公司本年实现税金83,153.27万元,实际上缴税金98,379.37万元,其中:缴纳增值税41,187.44万元,所得税为35,635.27万元,资源税为2,772.2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59.24万元,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5,494.77万元,其他税款10,830.44万元;本期向内蒙古财政上缴税金34,353.67万元,其中:向阿盟财政上缴税金32,654.63万元,向乌海财政上缴税金161.39万元,向呼市财政上缴税金1,452.57万元,向鄂尔多斯财政上缴税金85.08万元;向青海省财政上缴税金53,594.07万元;向安徽省财政上缴税金321.03万元;向江苏省财政上缴税金10,110.60万元。

七、年度内重要财务事项对公司财务、经营情况的影响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月30日,交易各方就上述并购事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5月21日,建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建材公司成为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

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以下简称“第18号解释”),其中规定“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2月2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暂行规定自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五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以预算目标为引领,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坚持从高层纵观全局,从底层把握细节,确保全面预算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将预算目标进行细化分解,逐步实施,从而确保整个预算管理能够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收入预算,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充分研判市场环境、资源状况和自身情况的基础上,坚持积极稳健原则,实行总量平衡,确保以收定支;成本费用预算,在遵循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预算编制围绕经营战略切实可行。现将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预算指标

2025年,中盐化工合并口径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33.30亿元;预计发生营业成本112.15亿元;预计列支期间费用12.85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

(一)以全面预算为纲,为发展提供指引

一是继续以全面预算为指引,将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相结合,细化生产经营等各项具体工作,强化内部协作、相辅相成。二是继续秉持“抓大不放小、抓面不漏点、抓重不放轻”的基本遵循,优化指标、量化考核,坚持预算的刚性约束和有效激励相结合。

(二)以资金安全为要,提升资金运行效率

一是做好资金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经营资金积累,严控资金审批,实现资金动态平衡。二是强化“两金”压控,提高周转率,严控两金占用规模增长,大力压减应收账款,加快各类存货处置变现。三是提高投资收益率,防范投资风险,严格对投资项目进行收益与风险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投资总额严格把控,投资后做好项目后评价。

(三)以成本管控为力,推动企业发展质效

一是加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降本节支力度,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开源节流为根本、强化过程控制。二是将成本管理扩展到消耗、物资、设备、劳务、修理等关键要素管控中,加强过程要素的精细化管理。三是在开源上做加法,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抓实成本管理源头,通过拓展维修安装业务范围、加大修旧利废力度等措施千方百计增收;在节支上做减法,大力践行勤俭办企的方针,通过严控四项费用、优化岗位职数、压降采购成本、提升检维修质量等手段全心全力节支。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六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6,565,422.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3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1,700,3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1,607,824.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81,607,824.05403,389,592.19559,592,146.7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8,792,627.421,187,799,869.511,863,927,317.6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046,565,422.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144,589,562.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90,173,271.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144,589,562.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6.1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七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屈宪章、王广斌、王吉锁回避了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业务所需,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参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等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经营租出和经营租入等。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52,614.29万元,比2024年预计减少11,975.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公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预计总金额(按预算)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差额较大原因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氢气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94,200.0087,762.38采购价格下降
水、电、蒸汽等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8,250.007,571.88采购量减少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8,400.007,052.94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4,200.005,478.91
盐采购及服务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3,750.002,339.61集中采购量减少
中盐淮安鸿运盐化有限公司3,500.003,310.76
利息费用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800653.49偿还借款,利息支出减少
利息费用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435361.7偿还借款,利息支出减少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 劳 务水、电、汽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24,480.0024,554.43
蒸汽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7,155.007,305.64
纯碱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3,720.003,275.64纯碱价格下降
乙炔气、电石渣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2,500.002,467.62
纯碱、盐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1,700.00314.17销售量减少
纯碱、盐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0.00165.12销售量减少
合计164,590.00152,614.29

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经营环境和产供销情况,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 47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5年预计总金额(按预算)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2025年1-2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差额较大原因
采 购 商品 及 接受 劳 务氢气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87,700.00100%13,617.6087,762.38100%
水、电、蒸汽等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8,400.004%1,103.857,571.885%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92%1,494.327,052.943.59%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4,800.002.34%74.475,478.912.78%
中盐淮安鸿运盐化有限公司3,000.001.46%512.173,310.761.82%
采购及服务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850.00100%273.732,339.61100%
云阳盐化有限公司2,400.001.17%191.432,849.391.43%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1,320.000.65%181.871,232.530.50%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 劳 务水、电、汽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24,500.00100.00%3,897.7324,554.43100.00%
蒸汽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7,625.65100%1,567.627,305.64100%
乙炔气、电石渣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3,087.00100.00%348.372,467.62100.00%
纯碱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520.000.40%376.483,275.640.56%纯碱价格下降
纯碱、盐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3500.10%23.01314.170.10%
纯碱、盐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00.10%0165.120.10%
合计154,822.6523,662.65155,681.0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港注册资本:3,383.63万元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经营范围:各类食用盐(含多品种营养盐)、工业用盐,机电产品、预包装食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日化洗涤盐产品、副食品、调味品、百货;场地及房屋租赁、糖酒、日用化工、干鲜、茶叶、钢材、建材、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农副产品、货物装卸、五金交电、生资日杂、办公用品、水暖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文

注册资本:3,32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56号之1号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花卉种植;花卉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礼品花卉销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蔬菜种植;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劳务服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科

注册资金: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15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木材、电缆、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品、钢材、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农产品仓储;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添加剂。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廷文

注册资本:46,90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从事气体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及钢材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法人屈宪章为公司董事,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五)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亮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农药生产;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六)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建革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三巷路101号经营范围:热力(蒸汽)及其相关材料、设备等产品的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供热技术开发,供热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七)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苗夫

注册资本:44,116.64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北环东路129号

经营范围:液体盐、真空制盐、碘盐及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地下岩盐、硭硝的开采;化工产品(硭硝、氯化钙、硫酸钡、石膏粉及石膏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废液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盐腔利用和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八)中盐淮安鸿运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普向东

注册资本:16,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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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沿河路经营范围:元明粉、氯化钠生产、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九)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国兴

注册资本:26,441.22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二重大道218号

经营范围:真空制盐(工业盐);工业盐零售;盐卤水、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的销售;芒硝、氯化钙、硫酸钡、石膏粉及制品的生产;盐业所需设备、钢材、木材、塑料及助剂、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的购销、仓储;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泽泓

注册资本:23,194.5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

经营范围:食盐、农牧盐、工业盐、多品种营养盐及卤水的生产、盐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食盐的批发、零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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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云阳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大林

注册资本:21,5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蜀光村100号工业园区C区

经营范围:工业盐、液体盐、精制盐(食品精制盐、绿色食品精制盐及多品种精制盐)等的生产、销售及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卷烟、雪茄烟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无可比市场价格以合理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为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和租赁土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经营租出资产,有利于资产效用的充分发挥,确保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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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八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九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

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十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

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听 取 材 料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作出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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