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大东方股票代码:600327
二○二五年五月八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各项事宜。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根据《大东方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的要求,在2025年5月6日10:00—16:00期间,提供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会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要求携带参会资格登记资料,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参会资格登记资料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六、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规定的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按要求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鉴证律师计票、监票。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会议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8日13: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乃机先生
? 会议的安排: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签到(13:15-13:3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票清点小组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议案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4、《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5、《2024年年度报告》
6、《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7、《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8、《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1、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清点小组统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结果
八、现场会议结束
九、合并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律师出具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鉴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读决议,并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坚定执行“商业零售+医疗健康”双主业战略规划,聚焦主业经营,持续优化现有业务组合与结构,审慎对待新业务的选择发展,坚守盈利基本盘。管理上优化组织体系、重塑工作机制,紧抓降本增效,赋能企业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商业零售业务通过场景打造提升消费体验,强化品牌招商做强优势品类,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消费需求和消费信心的变化,实现了业务的稳健经营。医疗健康业务以儿科业务为发展核心,不断探索多学科产品发展,持续推进规模化发展、专业化建设、精细化运营的经营策略,医疗服务业务实现稳步增长。
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公司财务决算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24年度经营成果
1、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实绩 | 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356,504 | 345,708 | 10,796 | 3.12 |
主营业务毛利 | 48,593 | 52,622 | -4,029 | -7.66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3.63% | 15.22% | -1.59个点 | -10.45 |
其他业务收入 | 7,746 | 7,668 | 78 | 1.02 |
费用总额 | 46,077 | 48,440 | -2,363 | -4.88 |
投资收益 | 5,747 | 13,817 | -8,070 | -58.40 |
利润总额 | 9,726 | 19,410 | -9,685 | -49.89 |
净利润 | 6,887 | 16,351 | -9,463 | -57.88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4,364 | 16,146 | -11,783 | -72.97 |
2024年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4,364万元,较同期16,146万元减少11,783万元,下降72.97%。基本每股收益0.050元,比去年0.183元,减少0.133元。
2、主营收入及主营毛利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65亿元,比同期34.57亿元增加1.08亿元,主要是医疗业务同比增加2.14亿元;2024年公司全年实现主营毛利额4.86亿元,比同期5.26亿元下降0.40亿元,下降7.66%。各主要业务销售情况、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主营收入 | 主营毛利额 | 毛利率 | ||||||
2024年 | 同期 | 增减 | 2024年 | 同期 | 增减 | 2024年 | 同期 | 增减 | |
商业零售 | 54,620 | 61,824 | -7,204 | 18,780 | 24,816 | -6,036 | 34.38% | 40.14% | -5.76% |
其中:大东方百货 | 44,139 | 49,657 | -5,518 | 17,099 | 21,785 | -4,686 | 38.74% | 43.87% | -5.13% |
超市业务 | 10,481 | 12,167 | -1,686 | 1,681 | 3,031 | -1,350 | 16.04% | 24.91% | -8.87% |
餐饮及食品 | 18,775 | 22,197 | -3,423 | 8,448 | 9,580 | -1,132 | 45.00% | 43.16% | 1.84% |
医疗服务 | 283,801 | 262,387 | 21,414 | 21,420 | 18,094 | 3,326 | 7.55% | 6.90% | 0.65% |
2024年商业零售业务收入5.46亿元,较同期降0.72亿元,毛利为1.8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60亿元。大东方百货收入实现收入4.41亿元,比同期下降0.55亿元,毛利较同期下降0.47亿元,毛利率下降5.13%。
商业零售业务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消费动能不足,客流下降,业绩较同期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强化品牌招商、引进稀缺首店资源,做强优势品类,稳定市场份额;按计划完成三年调改目标,焕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创新营销策略,优化会员体系,提升市场影响。
2024年餐饮及食品业务收入1.88亿元,较同期降0.34亿元,毛利为0.84亿元,较同期下降0.11亿。
食品业务坚持“一产多销”的战略,充分利用工厂产能,以产品为驱动力,加快拓展新渠道新业务,发力品牌营销,积极发展加盟业务。食品工厂通过生产工艺的标准化、产品袋装化迭代,实施生产过程的全链品控管理,生产管理及成本控制能力稳步提升。
2024年医疗服务业务收入28.38亿元,较同期增2.14亿元,毛利为2.14亿元,较同期增加0.33亿。
医疗服务业务推进儿科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及多学科建设,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在地医院做强做大优势学科,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完善管控体系,实施降本增效,整体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3、其他业务收入
2024年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0.77亿元,较同期增加78万元,增长了1.02%。
4、期间费用
2024年公司费用支出4.61亿元,较同期4.84亿元下降0.24亿元。
各主要子公司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实绩 | 同期 | 增减 | 增减% |
商业零售 | 19,816 | 20,363 | -547 | -2.69 |
其中:大东方百货 | 16,624 | 16,360 | 265 | 1.62 |
超市业务 | 3,192 | 3,984 | -792 | -19.88 |
餐饮及食品 | 7,960 | 7,878 | 82 | 1.04 |
医疗服务 | 17,857 | 19,575 | -1,718 | -8.77 |
公司加大费用的预算管控,各业务板块费用均有效控制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全年费用的使用变动情况主要是:
(1)人力成本支出2.10亿元,同比下降0.11亿元。
(2)广告宣传费支出1,635万元,同比下降373万元。
(3)业务招待费支出524万元,同比下降27万元。
(4)折旧费3,239万元,同比下降56万元。
(5)长期待摊费用1,132万元,同比下降996万元。
(6)租赁费4,019万元,同比下降390万元。
(7)财务费用3,858万元,同比增加674万元。
5、投资收益情况
2024年公司合并投资收益5,747万元,较同期减少8,070万元,主要是参股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同期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主要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 12月 31日 | 2023 年 12月 31日 | 同比 增减 | 同比 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1.68 | 0.03 | 201.68 | 100.00 | ||
应收股利 | 10,045.00 | 1.73 | 10,045.00 | 1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6.36 | 0.11 | 475.46 | 0.08 | 180.90 | 38.05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159.39 | 17.26 | 108,457.00 | 18.57 | -8,297.61 | -7.65 |
在建工程 | 8.90 | 0.00 | 174.47 | 0.03 | -165.57 | -94.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0,001.38 | 82.74 | 475,637.24 | 81.43 | 4,364.14 | 0.92 |
资产总计 | 580,160.77 | 100.00 | 584,094.23 | 100.00 | -3,933.46 | -0.6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0.03 | 0.11 | -260.03 | -100.00 | ||
应付利息 | 8.07 | 0.00 | -8.07 | -1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56.84 | 5.03 | 5,299.20 | 2.21 | 5,857.64 | 110.54 |
流动负债合计 | 163,449.70 | 73.68 | 186,652.40 | 77.89 | -23,202.70 | -12.43 |
长期借款 | 944.35 | 0.43 | 944.35 | 1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34.99 | 0.29 | 1,269.99 | 0.53 | -634.99 | -5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393.62 | 26.32 | 52,972.33 | 22.11 | 5,421.29 | 10.23 |
负债合计 | 221,843.32 | 100.00 | 239,624.73 | 100.00 | -17,781.41 | -7.42 |
截止2024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58.02亿元,比年初资产总额58.41亿元减少0.39亿元,减少0.67%。2024年末负债总额22.18亿元,比年初23.96亿元减少1.78亿元,减少7.42%。主要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201.68万元,主要是外币借款锁汇收益增加所致。
(2)2024年末,应收股利较年初增加10,045.00万元,主要是应收分红款增加所致。
(3)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80.90万元,主要是留抵税款增加所致。
(4)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65.57万元,主要是百货、医疗工程完工结转所致。
(5)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减少260.03万元,主要是外币借款到期结转投资收益所致。
(6)2024年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8.07万元,主要是医疗应付利息本期支付减少所致。
(7)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5,857.64万元,主要是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944.35万元,主要是医疗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9)2024年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34.99万元,主要是医疗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转入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 | 同期 | 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40.22 | 36,747.31 | -12,207.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18.34 | -34,477.23 | 25,858.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47.50 | 2,791.54 | -26,639.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25.62 | 5,061.68 | -12,987.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32.59 | 52,958.21 | -7,925.62 |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减少12,207.09万元,主要是: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11,269.44万元;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同期减少1,645.57万元;
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26,058.09万元;
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期减少1,699.12万元;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同期减少4,296.71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增加25,858.89万元,主要是: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同期减少1,442.13万元;
②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同期减少4,650.37万元,主要是同期收回处置均旭地产股权款4,645.00万元;
③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3,659.71万元,主要是同期收回均旭地产借款3,361.94万元;
④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38,990.35万元,主要是本期投资吉道航较同期减少39,000.00万元;
⑤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同期增加3,886.83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沭阳股权转让款3,936.66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减少26,639.04万元,主要是: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减少18,946.10万元;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14,125.70万元;③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6,004.59万元,主要是收购少数股权支付的款项较同期减少3,527.84万元,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3,000.39万元。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比上年减少12,987.30万元,主要是上述(1-3)影响综合所致。
(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相比上年减少7,925.62万元,主要是上述综合影响所致。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量股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53,669,138.8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637,966.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7,709,067.24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7,164,448.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4,779,51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存量股(目前为11,004,081股)后为基数(目前为873,775,4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13,263.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6,213,263.11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996,926.0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210,189.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2.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6,213,263.1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213,263.11 | 52,426,526.22 | 61,934,566.2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637,966.80 | 161,464,180.48 | 177,296,964.8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457,709,067.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0,574,355.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7,466,370.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0,574,355.59 | ||
现金分红比例(%) | 110.2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也兼顾了合理回报股东的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33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商品零售42.72万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5.62万亿元,增长5.3%。总体来看,2024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加深,国内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集中显现,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难度加大。然而还要看到,全国上下加力实施存量政策,适时优化宏观调控,积极有效应对,特别是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既促进了全年目标的实现,也提振了企业聚力攻坚的发展信心。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市场形势,公司以精益运营为驱动、持续发展为目标,聚焦聚力核心业务的价值深耕,优化资源配置,巩固竞争优势,保持业绩稳定与战略拓展的动态平衡。同时,持续完善适应业务发展的组织管理模式,通过战略校准、潜能激活、优势固化的递进式升级,构筑兼具韧性与进化力的组织形态,为业务的稳健和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为构建经营质效的双提升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3亿元,同比增长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63.80万元,同比下降72.97%。
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 存量业务:坚定执行双主业战略,稳步推进业务发展
1、医疗健康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基于医疗市场发展趋势及行业管控政策导向,持续深化组织架构扁平化改革,优化管理体系与运营机制,聚焦核心业务竞争力培育,平衡长期发展与短期效益,统筹整合存量业务基本盘,提升下属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特色学科建设,推进业务规模和经营质效的持续提升。
均瑶儿科儿童生长发育核心业务发展稳健,市场份额逐步提升;拓宽服务范围,拓展增量项目;持续推进儿科领域多学科协同发展的探索,过敏学科实现突破性布局,4家门诊获“同济过敏医联体”授牌,会员规模突破4.2万人,线上粉丝超68万。
雅恩健康通过优化教学中心布局,研发6类学能提升课程,完成金字塔教室认证,杭州城北中心成为全国首家认证项目教室,同步关停低效中心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沭阳中兴医院积极应对医保政策变化,平衡医保收入与偿付比、药品占比之间的关系,减少医保坏账。集中资源加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深化临床路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实现部分重点学科的门诊与住院患者人数的增长,有效的应对了药品集采与DRG点值下降带来的影响。金华联济医院重组经营管理团队,进一步明确医院定位及学科建设方向,内科中心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其中肾内科、心内科、儿泌的业务收入规模均实现了增长。
2、百货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大东方百货不畏艰难、深耕焦点、降本增效,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消费需求和消费信心的变化。按期顺利完成三年调改计划,通过场景打造,提升消费体验;强化招商力度,做强优势品类,持续引进首店和差异化品牌,累计引进新品牌70个,其中首店36家;完善宣传渠道,创新营销策略,提升市场影响; 升级会员体系,加强线上会员经营及用户体验,新增会员超11万人;通过焕新消费场景,优化运营体系,提升了顾客体验,并入选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的《零售业创新提升案例集》。持续优化无锡本地百业超市及湖北武汉7-Eleven便利店业务,整合门店资源。根据超市及便利店业务的行业趋势和市场竞争态势,通过优化总部人员结构,压缩运营成本及管理费用,围绕“质价比”进行商品力打造,为门店销售注入新活力;加强供应链建设,提升商品议价能力,确保在营门店业务及现金流的稳定。
3、三凤桥品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三凤桥品牌业务认真研判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手段,不断寻找业务发展的机会点与增长点。
食品业务积极探索新销售渠道,推进产品品质迭代与新产品开发,强化品牌营销及传播推广,不断提升连锁门店的营运质量和盈利能力,重点狠抓尾部门店销售并实现双位数增长;持续探索发展“一产多销”战略,大客户业务重点发力航空餐渠道,与吉祥航空等客户开展合作初具成效;以产品为驱动,迭代产品品质与推进新品开发齐头并进,开发新品近20个、迭代原料12个、优化25个产品工艺,以做强存量、做优增量。
餐饮业务强化线上主流平台运营,注重销售转化,规范经典菜肴制作标准,不断巩固菜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多措并举提升顾客现场用餐体验。同时,通过各项比赛获得了多项荣誉,不仅提高了团队的专业技能,也不断增亮了三凤桥品牌的成色。
此外,进一步优化三凤桥品牌营销策略,扩大品牌曝光量及覆盖面,使三凤桥酱排骨第二次登上央视舞台,进一步提升了三凤桥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资产租赁业务
资产租赁业务持续提升对客服务内容,高效落实客户需求,增强租户黏性。报告期内,积极引入多元化办公服务设施,围绕“以客为尊、提升客户体验感和满意度”的工作主题,提高租户满意度。进一步推动楼宇智能化服务升级,提升对客服务内容;高效落实客户需求问题,为租户营造了温馨服务环境;稳步推进招商及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续签及账款安全;及时关注各租赁单位经营状况,做好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催缴工作,降低坏账风险;对于到期租户,提前介入沟通,确保顺利续租。
(二) 深挖管理潜力,持续降本增效,赋能企业的稳定运营
1、推进公司管理模式及体系改革,促进组织效能和人力效能提升
立足战略与预算目标,建立与之匹配的管理模式及体系,业务管理实现有效联动。各级总部平台和业务单位持续做精做轻,为经营服务提供专业支撑。
完善干部考核与评价机制,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优化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实现干部的动态轮换,压实压牢干部责任。针对性设计绩效考核方案,聚焦经营结果,强化利润指标考核权重,结合重点过程跟踪,确保盈利单位利润规模基本盘的稳定。
2、加强财务条线内控管理,稳步推进各业务板块投资事项
针对各业务板块的重点项目进行内控检查和制度梳理,持续跟进重点板块成本费用优化。
强化各业务板块投资事项的管理工作,根据投资阶段,跟踪项目推进情况,组织立项或投资评审。开展重点项目的专项推进工作,同外部进行多轮沟通,寻找机会;跟踪项目投后实际运营情况,组织项目的回顾与复盘,跟踪改善运营偏差。
3、抓牢信息化基础建设及运维工作,赋能经营管理
完成财务BIP系统升级并实现OA-费控-凭证全链路贯通;上线资产租赁物管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了租赁业务的管理效率;医疗业务板块HRP系统完成现流模块开发;三凤桥业务板块T6系统优化单品成本核算逻辑;部署深信服超融合双活架构,服务器防病毒覆盖率提升至100%。
4、全员落实安全责任,筑牢经营管理安全体系
一是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同时,针对公司主业特点,重点守住食品生产、医疗服务质量的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虞。
二是持续构建好经营管理安全保障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升级了IT系统防护网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医疗业务板块严控药耗毛利率及医保坏账率等的经营安全指标、食品业务板块规范加盟商订货全流程管控等各项举措,以防范经营管理的安全风险。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外部环境复杂性与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交织,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需破解多重制约。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动能加速集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制度红利持续释放,新质生产力培育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协同推进,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与微观主体活力激发形成合力,将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韧性。
从百货零售行业来看,2024年中国消费市场延续了平稳回升的态势,政策驱动与结构性升级成为主基调。尽管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仍存制约,但传统消费与新型消费的协同发力、线上线下融合的深化,以及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共同支撑了行业的韧性发展。具体而言,以旧换新政策对家电、家装等耐用品的拉动效应显著,绿色智能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成为传统消费提质的重要引擎;同时,服务消费与新型消费表现亮眼,文旅出行、即时零售、数字娱乐等业态高速增长,消费场景的创新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潜力。百货零售企业加速转型,通过调改升级、数字化运营和沉浸式体验重塑竞争力,但传统百货店仍面临增长压力,便利店、专业店等业态则更具活力。展望未来,政策持续加力、就业形势稳定、消费新场景拓展等有利条件,将为行业注入增长动能,但需进一步破解消费信心不足、供需结构错配等深层次问题。
从食品与餐饮行业来看,2024年中国食品与餐饮行业在政策规范与消费升级的双重驱动下,展现出更趋专业化与多元化的新格局。政策层面,国家通过首次明确预制菜定义与监管标准、成立食养与餐饮分会推动营养健康转型、出台税收优惠与反浪费指导意见等举措,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制度动能。消费端则呈现“理性务实”与“品质升级”并存的特征:健康饮食需求催生减盐减糖的“三减”实践,预制菜因工业化规范与科技赋能成为居家刚需,而“精致省”消费模式则推动高性价比与特色化产品并行发展。行业结构性变化显著,数字化转型加速重构产业链,虚拟厨房、智能点餐与供应链优化成为降本增效核心;连锁品牌通过下沉市场布局与加盟模式创新扩大规模效应,同时“正餐快餐化”“餐饮零售化”等业态融合打破传统边界。地方特色食品与康养文旅的跨界联动,以及植物基食品、功能性饮品的创新崛起,进一步拓展了消费场景。可持续发展理
念深度渗透,从环保包装推广到零浪费实践,绿色转型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新维度。整体而言,政策规范、消费分层与技术创新构成行业三重驱动力,推动食品餐饮业在健康化、数字化、生态化等维度实现提质扩容,为超大规模市场释放更高质量的消费潜能。从医疗健康服务行业来看,2024年中国医疗健康服务行业在政策深化与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下,呈现结构性调整与创新突破并行的格局。随着“三医协同”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医学中心与区域医疗中心加速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向中西部及基层下沉,分级诊疗体系逐步完善,基层防病治病与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人口老龄化加剧与慢性病负担加重持续推高医疗需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与集采范围扩大倒逼行业提质增效,同时人工智能、远程医疗等数字化技术深度赋能诊疗流程优化与服务质量提升。民营医疗在政策引导下差异化发展,高端专科、康复护理及连锁化机构成为重点扶持方向,与公立体系形成互补。尽管基层网络建设加强,但城乡资源分布不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缺口等问题仍存,医养结合与“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成为供需匹配的关键突破点。整体而言,行业在技术革新、政策协同与市场分层中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医疗服务的精准化、普惠化与多元化特征进一步凸显。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持续深化"现代消费+医疗健康"双核心主业协同发展,巩固零售业务基本盘,加速医疗健康产业生态构建,辅以三凤桥品牌创新及资产精益运营,通过战略聚焦与经营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1、聚焦零售主业精耕细作,强化市场竞争优势
(1) 百货零售业务深化"运营+会员"双体系建设,以差异化业态组合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优化品牌联营生态,建立动态汰换机制抢占优质品牌资源;创新流量运营模式,依托地铁商业持续升级改造重塑消费场景,实现存量业务增值。便利店业态聚焦加盟体系优化,以标准化建设赋能门店经营能力。
(2) 三凤桥品牌构建"食品+餐饮"双轮驱动,以产能优化和产品创新突破增长瓶颈。食品业务端深化"直营+KA+团购"全渠道矩阵,餐饮业务端探索新型门店与点心菜系新模式,不断推进百年品牌的创新建设。
2、推进医疗健康产业纵深发展,构建专业生态体系
(1) 均瑶医疗儿童专科方向,持续聚焦儿童生长发育领域,在儿童内分泌等专科进一步专业化、精细化的基础上,围绕儿童成长的医疗与健康需求,不断丰富内涵,以拓展形成“儿童全成长周期健康管理”的产业生态。
(2) 均瑶医疗综合医疗方向,持续实施“学科+服务”双提升战略,重点发展三大急救中心、特色中医和慢病管理专科,创新拓展医养结合等新型病区服务,并同步优化硬件设施及软件升级,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3、新兴领域保持战略投入,适时捕捉优质投资机会形成战略储备。公司将通过主业精进与生态协同,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效能与抗风险能力。
(三) 经营计划
展望2025年,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可能对我国贸易、科技等领域造成更大冲击;从国内看,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面临着或有的消费降级、以及消费提振动能不足等因素。但是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市场仍有广阔的空间,这也是给我们企业积极谋发展的信心所在。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上
下将锚定年度目标,推行“共享共担”的绩效政策,业务上坚持聚焦“商业零售+医疗健康”双主业核心业务,通过积极的经营策略护航业绩达成,促成企业价值的提升;管理上苦练内功,加强内部协同,精简优化流程,节约费用成本,通过精益管理来赋能业务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经营工作重点举措如下:
1、医疗健康业务
2025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将以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点,进入精细化运营的新阶段,实现优质资源的深度互补与高效整合,为后续业务的稳健发展筑牢根基。均瑶儿科,聚焦自营业务发展,同时持续推进新学科、新产品的建设与落地,以应对市场风险;主动研判关键战略区域及业务据点,合理布局机构网络的覆盖范围;从经营管理、学科产品、品牌市场三大维度出发,精心规划并构建均瑶儿科的自营体系。
雅恩健康,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将持续开发课程产品组合,引荐权威师资、前沿课程培训及督导,提升雅恩教师核心技能;提升中心主任市场化经营能力,做好当地渠道开发和异业合作,强化精细化管理;围绕雅恩健康成立二十周年契机,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
沭阳中兴医院,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学科发展,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平衡偿付比例;加强三大中心能力,推进慢病随访开展亚病种学科;开展中草药治疗服务项目,提供临床多元治疗手段;优化门诊楼及体检中心硬件设施,扩大体检业务,提升门诊服务一体化,提高病患满意度。
金华联济医院,以存量业务为基础,努力扩大学科规模,提升学科效益; 通过引进流量专家为新的发展动能,建立多点专家评估机制,快速导入成熟业务,提升床位使用率;在提升业务规模的同时,改善业务结构,探索医养结合、长期护理等新型病区业务发展。
2、百货零售业务
2025年,公司百货零售业务仍面临着国内需求不足、消费潜力释放不充分等多维挑战,当下品牌资源获取的竞争激烈,同城零售业消费版图不断迭代更新,竞争态势也愈发激烈。大东方百货须继续围绕“回归经营、持续变新”的经营思想,以“抢占市场份额”为经营目标,以“不畏艰难、极限思维”为工作思路,在存量市场中挖掘增量价值。
大东方百货将持续优化品类及品牌结构,强化品牌深度联营,打造基于生活方式的业态组合;定期做好品牌评价及汰换规划,稳定各品类权重品牌,积极获取优质品牌及资源;对前期调改投入,要持续跟踪评估调改的品牌迭代情况和调改产出效果。同时,以流量为导向,更灵活高效地规划营销活动,拓宽品宣渠道;加强本地文化属性营销推广,强化本地消费者品牌认同;深化会员大数据分析,重视70后二次纳新和00后导流建设,优化会员权益,细分客群,精准会员运营,维护优质客群;从顾客价值出发,深度优化各项服务触点,精致梳理服务内容,提升优质服务标准,满足年轻客群差异化服务需求;进一步改善物业硬件支撑,对地铁北翼商业区实施改造,优化地铁通道购物环境和氛围。
7-Eleven便利店业务,要加强合规经营管控,确保门店稳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加盟政策,加快拓店速度及规模化扩张。
3、三凤桥品牌业务
2025年,公司三凤桥品牌业务将优化业务发展战略,打破固化思维和模式,加快转型发展,加快开拓创新,始终以提高工厂产能利用率、提高终端销售、提升综合盈利能
力的“三个提高”为目标,聚焦核心业务的发展。食品工厂坚持“一产多销”战略方向,大客户渠道重点拓展生鲜平台新零售、品牌熟食连锁、品牌餐饮连锁、航空餐及OEM或ODM等五个主要渠道,以形成增量发展的新增长点;连锁门店重点提升运营质量,升级门店形象和服务,提高顾客复购频率;维持拓店节奏,进一步扩增门店规模和市场份额;完善产品矩阵,以产品为驱动,使产品开发适配销售渠道需求,助力业务拓展;强化品牌营销与媒体传播策略,拓宽营销广度和深度,以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提升。餐饮业务要传承发扬三凤桥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提升菜品品质与服务水准,坚守初心匠心,传承、创新、做精“锡菜”;同时,探索餐饮新模式,择机拓展新型门店。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面临复杂环境,此外,经济转型阵痛、以及政策和市场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众多因素传导至消费市场,可能导致景气指数下降、消费信心不足、消费需求不振的态势。这将对公司立足的百货零售、三凤桥品牌经营、医疗健康产业三大消费及服务领域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2、行业竞争的市场风险
消费领域除应对传统实体店之间的同业竞争外,还要面对商业地产模式的城市综合体、电商网购、高端海外消费等新老业态的竞争、新兴消费方式的冲击,充分竞争的市场带来较大的市场压力和发展挑战。医疗健康服务领域,面临新业态以及经营模式、医院和诊所的发展路径以及经营者对行业发展的方向把握都可能带来压力和风险。
3、经营管理及业务风险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存在着管理、人才等与时俱进的发展矛盾。随着国家医保基金给付的进一步收紧和严控,药品耗材集采的常态化趋势,国家对医疗质量监管的强化升级,互联网医疗、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运用与迭代等,医疗产业或有面临盈利能力下降、业务发展乏力的风险;同时,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拓展,存在项目投入、培育、经营、发展等不确定性及相关风险性;并且,为加速进入医疗行业,均瑶医疗通过并购构建底层资产,而整合成为新协同价值创造、并购成功的关键所在。但即使在项目论证之初,充分论证战略的协同性,文化的相容性,依然存在整合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包括在组织调整、人力变化、文化交互的过程中出现风险;另外,随着逐年提升的人力等费用、税负的上涨,带来了成本的上升压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坚持市场导向,稳健转型步伐,不断创新突破,强化精细管理,加强人才建设、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84,779,51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存量股11,004,081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873,775,437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52,426,526.22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4年6月22日刊登《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2024年6月 27日为登记日、2024年6月28日
为除权(息)日(发放日),于 2024 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6,213,263.11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637,966.80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0.0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6,213,263.11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0.07 |
注:
1、公司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目前为884,779,51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量股(目前为11,004,081股)后为基数(目前为873,775,4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6,213,263.11元(含税);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等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回购公司股份11,004,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37%,该项回购累计支付总金额为49,997,799.78元(含交易费用),其中,报告期内支付金额为9,996,926.01元(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日,持有回购公司股份11,004,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37%,该项回购累计支付总金额为49,997,799.78元(含交易费用)。
(三)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40,574,355.5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40,574,355.5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27,466,370.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10.2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637,966.8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457,709,067.24 |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七、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仍拟继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未有解聘事项。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等事宜。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方有不良诚信状况的发生。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在报告期初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范围内(《大东方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它重大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未发现公司有重大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二) 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向外提供担保情况。
(三) 未发现公司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四) 未发现公司有其他重大合同情况。
十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始终倡导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不断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从“诚信为本、商德为魂”到“企业与顾客、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员工、企业与股东、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建设”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家园”的企业经营核心价值观,并以回报员工、回报股东、回报社会的“感恩文化”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实践。公司始终以做好企业自身行业特性的服务本质为基点,通过倡导环保义工、慈善义举、志愿服务等行动,不断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中。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履行企业责任,遵法依规,始终是地方纳税大户,长期坚持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理念,积极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相继在无锡市慈善基金总会下设立“大东方1000万爱心基金”、倡导发起设立全国首家区域性的公募环境保护基金组织——“无锡市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并作为全国首批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单位,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
1、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决议公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1季度经营数据简报》。决议公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3、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决议公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刊登在2024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大东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决议公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刊登在2024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职务时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和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2024年度公司各项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等对有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再次募集资金事项。
五、监事会对资产交易、企业合并、资金占用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收购或出售资产等重大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的发生,也未发现有违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发生。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为: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报告期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现异常,均属必要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各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它重大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七、监事会对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八、其他重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也未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受处罚等事项的发生。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略,本报告详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按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核。经预审核后本年度可提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工资总额核定情况如下:
一、考核年份:2024年度
二、薪酬结构与考核分配
2024年度高层管理人员等应得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491.60万元,其构成如下:
1、基本薪酬
根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基本薪酬的标准来核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应得基本薪酬合计312.00万元。
2、绩效薪酬
根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利润业绩达成为主要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经营单位经营团队成员的,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与所属经营单位的年度经营利润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挂钩)”、“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金额=绩效薪酬核定基数*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实际利润总额/年度考核利润总额,考核得分以100分为上限”的绩效薪酬计算方法、以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绩效薪酬标准区间来核定,其应得绩效薪酬合计179.60万元。
3、激励薪酬
根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评估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后,决定2024年度不发放激励薪酬。
三、有关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兼职董事(监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等的分配,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月(含税)。
2、除前述人员外,在本公司担任管理、经营岗位职务的其他董事、监事,按所在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
四、本核定如获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企业各项经济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快速发展,体现企业高管人员与企业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长效管理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情况,特制定2025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具体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其他未进入公司管理层的董事、监事,若不在公司领薪的,只支付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将对应其相应职位薪酬标准及考核规定执行。
二、薪酬结构与考核分配
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薪资保障,基本薪酬的标准确定主要根据为企业创造的效益、承担的责任及风险、管理职能等因素进行确定,按月支付。
月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职 位 | 基本薪酬(万元/月) |
董事长 | 6.0 |
总经理 | 5.5 |
副总经理 | 4.0 |
财务总监 | 4.0 |
董事会秘书 | 2.5 |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利润业绩达成为主要考核依据(兼任经营单位经营团队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与所属经营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1)考核利润指标:3,000万元。
(2)绩效薪酬计算方法: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金额=绩效薪酬核定基数*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实际业绩达成/考核利润指标;考核得分以100分为上限。
(3)绩效薪酬标准区间如下:
职 位 | 绩效薪酬区间(万元/年) |
董事长 | 78-168 |
总经理 | 64-134 |
副总经理 | 22-72 |
财务总监 | 22-72 |
董事会秘书 | 12-30 |
高管人员具体年度绩效薪酬基数在上述区间内进行核定。
3、激励薪酬
鉴于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阶段,业务组合及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兼顾经
营业绩及转型目标,更加务实有效的发挥激励薪酬的作用,激励薪酬考评及发放原则如下:
(1) 提取高层管理人员年基本薪酬总和的15%作为奖金池,由董事会对业绩完成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后,确定奖金额度。
(2) 由总经理根据已确认的奖金额度提出分配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相关程序
根据本办法,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审议程序确定后,予以发放。
5、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中已考虑法定节假日加班及带薪休假因素。
三、责任风险考核
1、高管人员工作有重大失误的,可根据公司制度等规定报请董事会决议扣减其相应的薪酬。
2、高管人员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调整年度薪酬的发放,调整的方式为延期年度薪酬发放时间、扣减或取消年度薪酬:
(1)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或降职;
(2)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4)因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5)公司出现突发事件或战略要求需要对薪酬进行调整的情况。
四、有关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兼职董事、监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等的分配,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月(含税)。
2、除前述人员外,在本公司担任管理、经营岗位职务的其他董事、监事,按所在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
五、该议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2024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派克新材(605123)、亚太科技(002540)、新锐股份(68825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叶,202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有大东方(600327)、亚太科技(002540)、洪汇新材(00280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赵明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王叶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陈霞 | 无 | 无 | 无 | 无 |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以上一年实际支付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公证天业”在本年度审计中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等为基础协调确定,拟给予“公证天业”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16.3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46.30万元,与上一期(2023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报酬基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审查后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的执业证书及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也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建议以上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给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16.3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46.30万元;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3、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内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无反担: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预计担保额度(亿元) |
1 | 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 |
2 | 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690.4762 | 6.00 |
3 |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873.90 | 0.80 |
4 | 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 15,000.00 | 1.00 |
合计 | 12.80 |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非关联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情形的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涉及关联担保事项,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其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在上述相应额度内合理安排、调剂各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单位:亿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单位:亿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80% | 102.98 | 0.1077 | 5.00 | 13.95% | 八年 | 否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53.58% | 57.44 | 6.00 | 16.74% | 一年 | 否 |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53.31 | 0.20 | 0.80 | 2.23% | 一年 | 否 |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 92.33% | 50.64 | 1.00 | 2.79% | 一年 | 否 | ||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另:根据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5亿元,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担保余额为0.1077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0.8亿元,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担保余额为0.20亿元。上述相应额度内,未有各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发生调剂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FA48A
3、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27楼C3-E1室
5、法定代表人:张中原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科技、 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
1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80% | 8,000 |
2 | 上海涵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 | 2,000 |
合计 | 100% | 10,000 |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 | 80,536.60 | 75,021.64 |
负债 | 80,371.11 | 77,259.20 |
所有者权益 | 165.49 | -2,237.56 |
营业收入 | 747.08 | 508.48 |
净利润 | -3,535.18 | -2,403.05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8W98W
3、成立日期:2018-12-12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26F1、26F2室
5、法定代表人:张中原
6、注册资本:690.4762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技术、食品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
1 | 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3.5804% | 369.960170 |
2 | 薛强 | 32.1851% | 222.230455 |
3 | 上海伊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414% | 43.095155 |
4 | 上海懿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931% | 35.857120 |
5 | 上海健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00% | 19.333300 |
合计 | 100.0000% | 690.4762 |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 | 31,547.76 | 38,707.84 |
负债 | 16,589.03 | 22,235.68 |
所有者权益 | 14,958.73 | 16,472.16 |
营业收入 | 2,530.06 | 2,732.25 |
净利润 | 728.20 | 2,013.43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57980485C
3、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16号二期厂房一楼
5、法定代表人:翁坚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873.9万元
7、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
1 | 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9,573.9 |
合计 | 100% | 9,573.9 |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 | 22,704.86 | 23,801.26 |
负债 | 11,193.29 | 12,872.77 |
所有者权益 | 11,511.56 | 10,928.49 |
营业收入 | 10,895.79 | 8,588.00 |
净利润 | 271.46 | -583.07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U15CM3B
3、成立日期:2019年8月16日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高新区龙旺路30号
5、法定代表人:王均豪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用于汽车底盘的轻合金材料及成型技术开发应用及其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模具设计、生产销售;节能减排净化技术开发应用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特种航空装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不含国家规定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
1 | 淮北市陶铝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33333% | 13,850 |
2 | 单际强 | 7.66667% | 1,150 |
合计 | 100% | 15,000 |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 | 16,103.51 | 16,881.64 |
负债 | 5,188.80 | 8,549.04 |
所有者权益 | 10,914.72 | 8,332.61 |
营业收入 | 1,097.43 | 45.24 |
净利润 | -1,791.90 | -2,582.11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5年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均属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担保总额3,07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系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一、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内容如下: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内容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食品、黄金、珠宝销售;农副产品收购;肉、蛋、水产品、净菜的零售;餐饮服务;综合货运站(场)(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自有场地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利用本厦自身媒介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网络技术咨询、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美容;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摄影;钟表修理;图书、报刊、卷烟、雪茄烟的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娱乐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食品、黄金、珠宝销售;农副产品收购;肉、蛋、水产品、净菜的零售;餐饮服务;综合货运站(场)(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自有场地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利用本厦自身媒介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网络技术咨询、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美容;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摄影;钟表修理;图书、报刊、卷烟、雪茄烟的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娱乐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拟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项十一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居晓林,男,197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球董事局董事、副主任、香港分所及跨境争议解决部负责人。2020年11月23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居晓林 | 5 | 5 | 0 | 0 |
2、2024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本人非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非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居晓林 | 1 | 1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居晓林 | 2 | 2 | 0 | 0 |
3、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居晓林 | 2 | 2 |
(二)会议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会议计5次,各会议召开的提议审议、决策表决等程序合规,议案材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议决策的程序和职责,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参会的独立董事与参会股东积极交流,尽责履职。相关会议的决议情况按规定要求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披露。
2、独立董事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由相应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指导并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的审阅,尤其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年度审计进度安排、提出年审工作要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年审工作进度、跟进年审情况反馈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根据不同的年审阶段分别出具了2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并在年审会计师提交了初步年度审计意见后,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委员一起形成相关意见,分别提交审计委、董事会,保障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报告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意见、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九届二次提名委会议,对相关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任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提交了相关决议,保障了公司董事的选聘符合合规要求。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采取多种渠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考察和调研,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司也保障了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于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前,也能良好准备相关会议的基础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审议决策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过独立董事年报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等方式,向董事会提报了相关建议和议案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保质、保量、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并公告披露了年度内部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参与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能力、执业过程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审计时间是否充分,能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情况,切实履行审核责任,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形。经核查,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增补选举了一名董事,在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核,其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程序,事前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并同意上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尽力发挥独立作用。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注重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居晓林(签字)
2025年4月16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项十一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慧,女,198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常任教职)、博士生导师。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董 慧 | 5 | 5 | 0 | 0 |
2、2024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董 慧 | 4 | 4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董 慧 | 1 | 1 | 0 | 0 |
提名委员会:
本人非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董 慧 | 2 | 2 | 0 | 0 |
3、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董 慧 | 2 | 2 |
(二)会议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会议计5次,各会议召开的提议审议、决策表决等程序合规,议案材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议决策的程序和职责,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参会的独立董事与参会股东积极交流,尽责履职。相关会议的决议情况按规定要求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披露。
2、独立董事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由相应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指导并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的审阅,尤其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年度审计进度安排、提出年审工作要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年审工作进度、跟进年审情况反馈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根据不同的年审阶段分别出具了2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并在年审会计师提交了初步年度审计意见后,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九届一次审计委会议,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保障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还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九届二次审计委会议、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九届三次审计委会议、2024年10月20日召开了九届四次审计委会议,就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内控报告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并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九届一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与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委员共同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以供决策。
报告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意见、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采取多种渠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考察和调研,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司也保障了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于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前,也能良好准备相关会议的基础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审议决策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过独立董事年报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等方式,向董事会提报了相关建议和议案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保质、保量、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并公告披露了年度内部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参与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能力、执业过程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审计时间是否充分,能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情况,切实履行审核责任,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形。经核查,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增补选举了一名董事,在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核,其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程序,事前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办法》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并同意上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尽力发挥独立作用。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注重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 慧(签字)
2025年4月16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项十一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永强,男,1975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任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郑永强 | 5 | 5 | 0 | 0 |
2、2024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郑永强 | 4 | 4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郑永强 | 1 | 1 | 0 | 0 |
提名委员会: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郑永强 | 1 | 1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郑永强 | 2 | 2 | 0 | 0 |
3、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数 | 亲自出席数 |
郑永强 | 2 | 2 |
(二)会议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会议计5次,各会议召开的提议审议、决策表决等程序合规,议案材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议决策的程序和职责,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参会的独立董事与参会股东积极交流,尽责履职。相关会议的决议情况按规定要求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披露。
2、独立董事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由相应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指导并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的审阅,尤其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年度审计进度安排、提出年审工作要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年审工作进度、跟进年审情况反馈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根据不同的年审阶段分别出具了2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并在年审会计师提交了初步年度审计意见后,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九届一次审计委会议,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保障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还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九届二次审计委会议、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九届三次审计委会议、2024年10月20日召开了九届四次审计委会议,就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内控报告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并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九届一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与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委员共同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以供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九届二次提名委会议,对相关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任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提交了相关决议,保障了公司董事的选聘符合合规要求。
报告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意见、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采取多种渠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考察和调研,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司也保障了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于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前,也能良好准备相关会议的基础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审议决策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过独立董事年报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等方式,向董事会提报了相关建议和议案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保质、保量、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并公告披露了年度内部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参与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能力、执业过程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审计时间是否充分,能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情况,切实履行审核责任,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形。经核查,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增补选举了一名董事,在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核,其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程序,事前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并同意上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尽力发挥独立作用。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注重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永强(签字)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