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私有化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7日首次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在首次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代码:
000001.SH)、万得环保行业指数(886024.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首次信息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2024/6/6) | 首次信息披露前1个交易日(2024/7/5)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20.07 | 21.28 | 6.03%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048.79 | 2,949.93 | -3.24% |
万得环保行业指数(886024.WI) | 9,988.67 | 9,735.39 | -2.54%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9.27%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 8.56% |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即剔除上证综指和万得环保行业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00%,不构成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刘 堃 | 顾 宇 |
杨 贤 | 卢宇轩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