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0,182,730.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309,756.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