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9证券代码:400160 证券简称:荣华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75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5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总额情况,无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股本转增。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10,25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反对股数2,50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10,25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反对股数2,50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10,25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反对股数2,50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0,000 | 1.96% | 2,503,000 | 98.04% | 0 | 0.00% |
3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00 | 1.96% | 2,503,000 | 98.04%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健 孙晨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