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广西能源: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15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一)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融资租赁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资产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二)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等方式。

(三)融资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四)融资租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资产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