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孙建东先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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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孙建东先生简历孙建东先生,男,197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任丹东曙光新天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丹东曙光新锦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乘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兼营销公司总经理;现任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公司黄海汽车事业部黄海汽车营销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孙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